价格鉴证师案例分析:机动车辆价格鉴证
来源:优易学  2011-12-29 10:45:2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1 汽车价格鉴证,应记录并核对汽车的厂牌、产地、车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购车时间、首次登记日期、里程表显示数及其他需要记录的项目,查验汽车发动机、车架、车身等主要部件的现状及性能,调查汽车是否发生过较大的损伤、事故或其他导致车辆损坏的意外事件及其程度。
  2 汽车重置价格,应以当地市场相同型号汽车的中等价格确定;进口汽车,国内市场没有销售价格的,重置价可按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合并计算确定。
  登记车辆一次交纳的车辆购置附加、车牌费应计入汽车重置成本,其他如车辆使用税、保险费、客货附加费和养路费等均不计入汽车重置成本;未销售或未登记车辆的重置成本为其销售价格。当选取的汽车参照物价格时间距鉴证基准日较长的情况,确定重置价应考虑期间的交通工具类价格变动指数。
  车辆购置附加税=购新车价×1/(1+17%)×10%
  注:17%为增值率,10%为购置附加税率。
  3 确定汽车综合成新率,应以汽车的类型、用途、使用状况为依据,结合汽车行驶时间、里程等,综合确定。
  4 在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汽车价值以重置价格为基础,结合成新率进行鉴证。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按照报废车辆回收价格进行鉴证。
  5 车辆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因交通事故或车辆超负荷使用造成发动机和底盘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1997)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要求的,按报废车辆回收价格确定其价值。报废车辆价格,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算。
  6 由报废车辆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以及其他零配件组装的机动车(拼装车),按报废车辆价值计算。
  7 经拆解的报废车辆的五大总成,按废旧金属价值计算。
  8 汽车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记日计算,依法没收的走私汽车自出厂年份算起。
  9 汽车价格鉴证计算公式:
  鉴证值=价格鉴证基价×(1-综合折旧率)
  或=价格鉴证基价×综合成新率
  10 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摩托车价格鉴证,可参照汽车的价格鉴证方法。
  11 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农用运输车、摩托车实施强制报废制度,具体标准见附录七:车辆强制报废标准。
  12 拖拉机的价格鉴证,凡超过经济寿命参考年限尚在使用的,目前仍有生产或销售的,应重新评定其尚可使用的年限,按其综合成新率确定价格鉴证值;目前已停产、市场上没有销售的拖拉机,可参考基准日内当地旧货市场同类型车辆的中等成交价或收购价确定价格鉴证值。拖拉机的经济寿命参考年限见附录八。

责任编辑: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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