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与金主之间的合作关系,说穿了就是搭建在钱与权之上。站在初创的角度,陈慧律师提出了二点自保之道:首先,光是向风险投资保证公司的技术产品如何如何好是不够的,而是应着墨在创办人无可取代的专业能力、以及决策团队的管理能力之上。“应该强调的永远是人的部份。试想,如果风险投资真的相信贵公司最值钱的部份是技术,那是不是说当他/她觉得创办人不适任的时候,就可以随时换掉呢?”其次,在接受风险投资的钱之前,也应对该风险投资的投资组合做一番了解。“如果该风险投资也投资了你的头号竞争者,那你怎么知道他会不会透露你的商业机密给对方?”陈慧表示,当然在网络股一窝蜂进场之际,许多风险投资的确同时投资了不少同质公司,但一个有道德的风险投资会先让初创知道,他也投资了某家相当类似的公司,再让初创做最后的决定。
陈慧表示,在她去年接触的初创案子里,80%都与中国有一定的合作关系,不是在中国做研发,就是把产品销向中国,可见得硅谷与中国的商业联系的确日渐紧密。对这类有跨国营运色彩的企业来说,境外公司是值得认真考虑的作法,而且最好能在登记之前就做好规划。“举例来说,一个已经在加州登记的公司,事后又决定要移至开曼群岛登记,那么该公司的股东在第一年便会有税的问题--因为公司移出后,美国国税局就追不到这些股东了,所以它会在移出之际立即要求你缴税。”虽然还是有补救之道,不过总不及一开始就做好要来得省事。
第五,任何人都可能看到投资契机,甚至主导初创的成形。这正是陈慧在高科技重镇-硅谷执业得到的心得。她说,“在硅谷当高科技公司律师顾问,其实角色相当多元,也许挑战也会比在其他地方执业更大。在这里,律师、会计师、风险投资公司和其他相关行业彼此都会互通声气,组成关系网络,有时候,看到投资契机的不见得是风险投资,反而是像我们这类的专业服务公司,或者可能是任何有管道、有远见的个人。以我们为例,我们除了为客户提供法律协助之外,当我们看到两个客户之间有合作的机会,我们也会居中扮演牵线的角色;客户需要集资、要找会计师,他们也会先来问我们的意见,或请我们建议人选。从很多方面来说,我们其实更像高科技公司的合作伙伴,而处于这个网络中的各行各业,其实也都能扮演类似的角色。”
1992年,陈慧、罗千里这对夫妻律师档在旧金山开设众智律师事务所,专精公司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诉讼以及移民法。借着地利之便,众智逐渐朝高科技公司兼并、融资及私募法律业务发展,在硅谷开拓出一方天地,协助过不少初创公司的成立,“不过,当初段晓雷创办网上网(AboveNet)时也曾经向我们提出过以股票偿付的建议,我们没有接受,到现在还觉得遗憾。”陈慧笑说。
不久前,众智律师事务所更做出一项重要的决策--与中国的金杜律师事务所进行策略联盟,加速形成中美两地的法律服务网,对经常与中国有业务往来的硅谷企业而言,将是一项加值服务。展望未来,众智--金杜国际律师事务所势将更接近陈慧所说的“创业育成者”角色,在独特的硅谷高科技生态中展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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