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案例:“双薪人士”三重保障一个都不能少
来源:优易学  2011-8-4 11:23:3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29岁的陈先生目前在一家外资公司任在华采购代表,和妻子结婚不到三年,尚无子女。两人贷款购买的新房每月要供5100元,手头上有闲钱的夫妇俩另有一个24.5平方米的新铺位,3万元/平方米,已经交定金10万元,计划供10年,月供5300元。铺位用于出租,目前月租金约4500元,租金用于支付供楼费用。虽说目前还是一项负债,但陈先生估计一两年后租金就将超越供楼费用,这项投资也可以逐渐显现其价值,以后铺位还可以收回自己做点小生意。这意味着以后他将是一名“双薪”人士。
  方案1三重保障 优先考虑
  ◎方案提供:海尔纽约人寿 高级寿险顾问 宋金兰
  1.医疗保障。应首先拥有重大疾病保险。现在医疗费用相当昂贵,而且一般用于重大疾病的进口药和治疗项目都属于非医保范围,重大疾病的保障可以起到补偿经济损失的作用。其次,是住院医疗和因意外导致的门急诊、住院方面的普通医疗保障。夫妇考虑生育计划时,可选择加入母婴妊娠期新生儿的医疗保障。要注意的是,这类保险需怀孕前一年投保。
  2.家庭保障。陈先生的家庭现在有130万元的负债,并且他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需要做好意外和人身方面的保障,额度最好等于负债,太太的保额可相对少一点。以确保在发生风险时,其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受到严重影响,至少可以还掉负债。
  3.退休保障。夫妇俩要想有个舒适富足的退休生活,那就需要尽早选择一个合理、长期的保险理财计划累积现金,做养老金的补充。
  解决方案:
  陈先生:选择具有灵活特色,保障与养老兼顾的万能寿险。可在不同人生阶段设置符合实际需要的保额:29-39岁时,身故或全残保障额度130万元:40-60岁,身故或全残保障额度50万元;60岁后可从个人账户中领取余额,可选择一次性领取或部分领取。
  重大疾病保险60岁前保额30万元,60岁后10万元,直到终身,百年后留给受益人,特点是终身都有保障,并且在赚钱能力高的期间给予较高保障。意外保险50万元,包含意外伤残和身故。根据发生情况的不同,保额还可以有2或3倍的给付。普通医疗:住院补贴保险每日100元;住院医疗费用保险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元。共计保费约:1551元/月。
  陈太太:重疾险60岁前保额30万元,60岁后10万元,直到终身,百年后留给受益人。母婴保险。意外保险20万元,包含意外伤残和身故。根据发生情况的不同保额还可以有2或3倍的给付。普通医疗:住院补贴保险每日100元;住院医疗费用保险1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万元。共计保费约:485元/月。
  方案2重点保障偿还能力
  ◎方案提供:太平洋人寿 资深讲师 祝亮; 联泰大都会人寿 潘毅
  陈先生29岁,其每月收入为1.2万元,其家人及房租收入为1.05万元,总计月收入为2.25万元。每月陈先生支出房租及日常生活费用共计1.23万元。结合以上的条件陈先生家庭的年结余为12.24万元。但陈先的总资产为124.65万元,负债为133万元。未将陈先生家购买的商铺未来可能的租金列入已备资产的规划。主要是考量现在上海楼市已出现降价趋势的情况下,未来租金的收入也不是太确定。以后若商铺能有比较好的租金收入,陈先生也可以将其用于赡养父母、未来养育子女和之后夫妻俩的养老补充。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陈先生家庭的风险为家庭责任、健康问题、房贷的压力和未来子女教育。1.保障应该优先考虑陈先生,一定要注意保额要高于他的房贷。因为当陈先生发生风险时首先要考虑他的家庭财务问题。另外陈先生的房贷期为10年,10年后应把保障降低同时增加其理财收益。2.陈太太的基本保障问题。3.未来子女教育的问题。
  保险规划:
  结合以上情况:陈先生的家庭总保障金是170万元;每年只需储蓄2.7万元,共需存储20年。这部分保险收益可用于子女教育、未来养老和旅游规划等的费用支出。陈先生保额为150万元; 意外门诊1万元,住院补贴1万元;健康保险20万元。
  陈太太保额为10万元;意外门诊5000元,住院补贴为2500元;健康保险10万元。
  此保费是按陈先生家庭总收入的22%而制定的。之所以这样制定是因为陈先生的家庭这段时期是收入的巅峰时期,并且是风险发生最高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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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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