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车未挂牌丢失保险公司也得赔
来源:优易学  2011-8-28 13:51:13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只因车辆未上牌,失窃后,财险公司拒赔。8月27日,记者从濮阳市华龙区法院获知,财险公司被判担责,赔偿投保人26800元。
  去年10月8日,濮阳某公司为尚未办理车牌的新车投保,办理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险种,时间为一年,保险责任限额为4万元,并按约定给财险公司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
  一个月后,被投保车辆被盗,当投保人向财险公司理赔时,该公司以投保车辆无挂牌、双方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理赔,投保人将财险公司诉至法庭。
  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人与财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对保险期限与保证责任限额作出了约定,也按照约定交了保险费,合同自2007年10月9日已生效。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限内被盗,财险公司应按照保险责任限额予以理赔。对于财险公司称“盗抢险保险责任自本保险车辆领取正式号牌之日开始”的特别约定,财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已明确告知投保人,该条款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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