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许多企业都在为农民工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权益。但劳动部门有关人士认为,商业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
重庆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华安保险在2005年底试点推行“煤矿企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截至今年6月底,已推行至15个有煤矿的区县、300多个煤矿企业。华安保险的工作人员鹏波表示,这个险种的特点是赔付快,通常事故发生一周左右赔付到位,而一般的保险的赔付需几个月时间。
据了解,许多建筑企业都按照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费,获得的赔偿金额为:死一人,赔7万元;伤一人,赔2000元医疗费。在建筑行业,农民工参保一般不搞实名制,流动性比较大。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处处长关梳说,建筑业是事故高发行业,这个行业的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会造成严重后果:
其一,农民工得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赔偿。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即使不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所在单位仍然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然而,建筑业层层转包的现象非常严重,农民工一旦受伤,一些小老板、包工头就会跑掉,没有人为农民工“埋单”。
其二,由于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发生工伤事故时,他们不知道用工伤保险条例来保护自己,往往私了,得到一点钱后就被单位“开掉”,一旦旧伤复发,老板拒不负责,他们就找政府上访,造成许多社会问题。
其三,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职工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在此基础上,政府相关部门才能给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一些农民工参保,一些农民工不参保,有的行业参保的多,有的行业参保的少,实际上是有法不依。
据业内人士称,一些建筑企业之所以参加商业保险,是因为商业保险回扣较大,甚至有50%的回扣。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