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4.9
2000年8月12日,陈艳丽向某保险公司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限一年,陈艳丽指定自己七岁的女儿王小婷为受益人。保险公司随之签发了保险单。2001年7月17日,陈艳丽带着女儿去海南旅游,不料在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母女两人双双遇难。事故发生后,陈艳丽的丈夫王某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报告后,经核查给付王某保险金10万元。陈艳丽的父亲陈父得知这一消息后,向女婿王某提出要一起继承这10万元的保险金,不料遭到王某拒绝。王某认为这笔保险金不是妻子陈艳丽的遗产,而是女儿王小婷的遗产,应由他一个人继承。问本案如何处理?
配偶、父母、子女都为继承人,本案判定母亲先死亡,王某享有继承权。
例题4.10
某保险公司的保户王某在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时,与一辆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身受重伤的王某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经过交管部门的调解,肇事司机承担了相应的损害赔偿。由于王某生前曾购买过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其妻和其父母则因为保险赔付金的分配,双方发生了争执。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赔偿了2.6万元人身保险金及3200元财产保险金。当年王某投保人身保险时,指定的受益人为妻子范某,因此范某认为这2.6万元归她个人所有,而王某父母认为这笔钱是儿子用命换来的,和3200元一样都是儿子的遗产,做父母的享有继承权,应当和范某平分这部分钱。问本案如何处理?
2.6万元应归受益人所有;3200元应作为遗产平均分配。
例题5.1
李勇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室内财产遭受损失,室内财产当时的实际价值22万元,重置价值25万元。当室内保险财产遭受全损和部分损失15万元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的金额是(A)。
A.20万元和15万元
B.22万元和14.5万元
C.20万元和12万元D.22万元和15万元
例题5.2
某房东将其所有的房屋投保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后发生火灾,若:(1)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2)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3)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为什么?
按照比例计算方式赔偿:
(1)该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50万;
(2)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60万;
(3)房屋在出险时的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6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60万。
例题5.3
1995年10月8日,某夜总会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财险合同,期限为一年。一年后,该夜总会没有续保。保险公司多次找到经理曾某洽谈续保事宜。直至1996年11月15日晚,保险业务员杨某终于说服曾某填了投保单,但因夜总会手头无现今暂不能支付10万元的保费。在未实际收到保费的情况下,杨某当场开了10万元的收据并盖章签字表示信任。16号清晨,夜总会因电路问题发生火灾,但保险公司没有人员前来勘查。曾某闻讯后,迅速将10万元通过银行拨到保险公司账户上,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请对本案作出评析。
财产合同是诺承合同,保险费的缴纳不是必要条件,本案已形成诺承合同,属于一种保险凭证,也具有法律效应,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例题5.4
1998年上半年,某新华书店发生水患,数千册图书遭水浸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该新华书店1997年底曾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保险综合险,事后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现场勘查,发现水患系水管破裂引起,于是以因水管破裂属于除外责任为由而拒绝赔付。新华书店声称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承保时未向其说明水管破裂属于除外责任,并向法院提出诉讼。问本案如何处理?
保险公司未向其说明水管破裂属于除外责任,未做到最大诚信原则的告知,责任归保险公司。
例题5.5
某生产企业于2000年1月1日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从2000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保险金额为100万元。2000年8月19日遭受水灾。在以下几种情形之下,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1)如果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勘查损失为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2)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保险人赔多少?(3)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实际遭受损失是80万元,保险人赔多少?
应选用比例方式赔偿:
(1)如果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勘查损失为30万元,保险人赔25万;
(2)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10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保险人赔30万;
(3)如果出险时的保险价值为8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是30万元,保险人赔30万;实际遭受损失是80万元,保险人赔80万。
例题5.6
某公司于2002年1月10日将一批精密光学仪器出口产品向保险公司国际业务部投保货物运输险,起运港为深圳,目的港为纽约,保险金额为5000万美元。1月20日货轮在太平洋还与某海岛沉没,后被打捞。试问:(1)如果货物全部损失,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0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60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2)如果货物部分损失,即损失程度为80%,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5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58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多少?
(1)如果货物全部损失,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0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5000万;
(2)如果货物部分损失,即损失程度为80%,而且,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45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5000万;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场价为5800万美元,保险人赔偿4000万。
例题5.7
刘某的车被盗。之前他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不久,市交通部门通知刘某,他被盗的车在某县与他人的轿车相撞。刘某的车翻下山崖,全部报废;他人的轿车被撞坏,司机受伤。这起交通事故系窃贼驾驶技术不良所致,窃贼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受伤司机要求刘某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刘某向保险公司要求赔付。问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汽车被窃属于附加盗窃险,如投保则保险公司应理赔;不投保则保险公司不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则不应赔偿,因为受伤的司机不是投保人。
例题5.8
一天,王某驱车在泥泞的山路上。在拐弯处,为了避免和迎面而来的另一辆车碰撞,王某突然急转弯,造成车辆损失3000元。王某之前投保了车损险,问保险公司对这种不是碰撞引起的损失是否赔偿?
应给予赔偿。
例题5.9
吴某驾驶的东风牌单轴挂车价值人民币60万,在A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30万元和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有一天,吴某与蒋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蒋某重伤及摩托车毁损,吴某电瓶损坏。蒋某在B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0.2万元。蒋某要求吴某赔偿40万,其中医疗费用26.8万元,护理费用12万元,摩托车损失1.2万元。吴某要求蒋某赔偿电瓶修复费用0.2万元,问AB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我国机动车辆事故处理中,全部责任100%,主要责任70%,同等责任50%,次要责任30%,保险公司根据责任不同确定免赔额。全部责任的免赔率20%,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A保险公司车损:0.2*30/60*70%*(1-15%)
第三者责任险:40*70%*(1-15%)=23.8
保险公司赔20万;
B保险公司:0.2*30%*(1-5%)=0.057
例题5.10
新车购置价100000元,投保时实际价值80000元,出险时实际价值75000元。(1)若发生全损,保险金额为100000元、80000元、70000元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多少?(2)若发生部分损失,施救费用2000元,实际修理费用15000元,则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又各应赔偿多少?
(1)全部损失以最小保险额赔偿,保险金额为100000元、80000元、70000元时,保险公司各应赔偿75000.75000.70000;
(2)部分损失按损失比例赔偿,施救费用2000元,实际修理费用15000元,则上述情况下保险公司又各应赔偿17000*1.17000*80000/100000.17000*70000/100000。
例题5.11
某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保险金额10万元)和向B保险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后由于车主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导致对方车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人身伤害4万元,本车辆财产损失11万元和人身伤害1万元。则:(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1)A保险公司应赔偿10万;
(2)B保险公司应赔偿16万,第三者责任险必须承保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5.12
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35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2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如果该企业又于12月28日发生火灾,损失10万元,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1)赔35万元;
(2)不赔偿,地震属于除外责任;
(3)赔偿65万,后面的10万不赔偿,因为合同为旅行终止;如是基本险则只赔偿35万和10万。
例题5.13
一外企雇员在驾驶其一辆投了保的汽车的途中,车被狂风刮倒的一棵大树压坏,车灯和驾驶室挡风玻璃砸碎,为此他支出修理费用600元。趁修理汽车的机会,他在更换车灯和挡风玻璃之后又拆换了原已陈旧的化油器和驾驶盘,更换费用700元。请问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为什么?
保险公司赔偿600元,更换陈旧的化油器和驾驶盘不属于承保范围。
例题5.14
2000年6月23日,王某将其解放大货车向承德某一支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6月24日至2001年6月23日,并叫保费5000余元。2001年3月5日,王某雇佣的司机李某驾驶该车行驶时,与一自行车相撞,造成货车的部分损失和自行车主死亡。保险公司在调查时,发现李某的驾驶证件已过期。问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保险公司不赔偿,因为李某的驾驶证件过期。
例题5.15
2001年,刘先生开这一辆吉普车,快到家门口时不知道怎么搞得撞到了一位行人。刘先生下车一看,只自己的妻子何女士。何女士受伤住了一个月的医院,花了几万元。妻子住院期间,刘先生想起这辆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就找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保险公司不赔偿,第三者责任险有4类人不赔偿:A保险人;B被保险人;C被保险人家庭成员;D被保险人所允许的司机及家庭成员。
例题5.16
一天,丁先生驾驶一辆某公司丰田大霸王,在行驶途中因前一部车突然停住,也采取紧急刹车,虽未造成追尾事故,但做在前排得毕小姐因惯性头部不慎碰到前挡风玻璃,额部青紫,挡风玻璃也裂了缝。该公司原来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问保险公司是否要理赔?
保险公司不赔偿,本案的车损是由于车内人导致的,属于外来原因所导致的车损则要赔偿。
例题7.1
1997年5月被保险人北京某生物医学工程公司的负责人向太平洋保险某分公司告知,其所投保的产品出险。医学工程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的产品——人工股骨,植入病人高某体内两年后断裂在体内,现高某请求医学工程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只要求依医学工程公司与保险公司的责任险合同赔偿10万元人民币。高某委托代理人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此案。保险公司协助医学工程公司聘请代理人参加了本案诉讼。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指定的医用产品鉴定单位对取出的人工股骨进行鉴定分析,结论是该人工股骨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行业标准,是合格产品。该产品是医用产品,因为每个人的具体生理条件不同,且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产品能够替代人骨终身使用的程度,故该产品出产时并未作使用年限的承诺。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无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诉讼费由原告承担。原告不服,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结诉。问:1.什么是产品责任保险?2.本案中,保险公司为什么无须承担保险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与产品有关的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各方对产品因存在缺陷而在被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并造成用户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案中保险公司无须承担保险责任,因为在购买时能确保产品的质量合格,产品不能够完全取代身体内部结构。
例题7.2
一个叫麦克的美国人和一家玩具厂商合作,将该厂生产的玩具的半成品运到他的公司,在进行简单加工,然后在外地销售,他因此赚了不少钱。他用小部分的利润为自己的产品投保了责任险。有些朋友说他傻,白白把钱给保险公司。但后来,有个美国小孩将他公司作的熊娃娃的耳朵咬下,吞到嘴里,把孩子馌住了。孩子的父母将他的公司告上法庭。还好保险公司为他进行了赔偿。
属于产品责任保险,可获得赔偿。
例题7.3
美国的注册会计师在获取资格证前,一定要非常严肃的宣誓,表示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全公正执行,维持会计原则,对大众负责。但是这册会计师在审计等工作量极大的情况下,有可能会无意中违反了一般审计流程和职责。比如说本来应该去客户的仓库亲自检查存货,但天气突然变化,会计师很可能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客户的仓库主管;有时候为了方便,或时间来不及,没有经过核查,就相信了客户的账面数字,但有些客户往往会故意隐瞒一些数字,按他们的需要将存货价值、应收账款上下浮动。以上各种事情的后果可能造成该客户公司股票并不如会计师报告上那么理想,是股东对公司失去信任。保险公司向客户赔偿了几百万的损失。
属于职业责任保险,可获得赔偿。
例题8.1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生效时间为1997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其缴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交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经保险双方写上达成协议,此合同效力恢复。1999年10月10日,王某自杀身亡。其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现金的请求,而保险公司则认为“复效日”应为合同效力的起算日,于是便以合同效力不足两年为理由予以拒赔。
2年内自杀的,保险人不负责保险金的赔偿,保险公司不可以拒绝赔偿,不受自杀条款所制约。
例题8.2
1993年10月,A因患肺气无法正常上班,便办理了提前病退手续。1994年4月,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到A所在工厂的宿舍宣传保险。A在得知了有关保险内容后,便要求投保。保险期限15年,每月保费24元,保额5000元,起保日期为1994年4月14日,A在健康询问中填写了“健康”字样。此后,A一直按时缴纳保险费。1997年9月4日,A子携带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到保险公司报案登记,并填写了出险通知书,要求死亡给付。
不进行赔偿,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的告知。
例题8.3
1996年3月,王母以王某位被保险人投保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含人身意外伤害致死责任),未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在保单上的“受益人”栏填写“法定”二字。1997年王某与赵女士结婚,后来生一男孩。1998年6月王某因遭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公司应付10万元事故保现金。但王母语赵女士为保现金归属问题产生争执,双方各执己见而对簿公堂。原告赵女士认为配偶是法定受益人,应该由保现金分割权。被告王母认为自己时投保人,保费是自己交的,投保时王某未婚,因而投保时的法定受益人是王的父母。
法律中只有法定继承人,没有法定受益人的概念,写法定则没有指定受益人,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继承。
例题8.4
1996年12月30日,某中外合资石化公司为每位职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福寿险,每位员工保额为1万元,受益人栏为妻子。1998年5月1日晚上8时,该公司的员工因小事与妻子徐女士争吵、打骂,最后徐女士将丈夫扼死。徐女士新婚才5天,无子女,父母均健在。第二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局自首。现公安局已结案,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徐女士作为受益人该不该领取保险金?
保险法定规定,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则丧失受益权,过失行为则仍有受益权,本案徐女士不该领取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
例题8.5
1997年4月28日,严某为期9岁的女儿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少儿保险,受益人为严某。1998年3月22日,严某的妻子携带其女儿从11层办公楼跳楼死亡。经公安部门现场勘查,认定刘某及其女儿的死亡性质为自杀。事故发生后,受益人严某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2年内自杀,不能支付保险金。问本案如何处理?
自杀条款只适用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精神病、未成年人儿童不适用,其女儿属于未成年人,所以保险公司要赔偿。
例题8.6
今年2月20日,张先生被蒋某驾驶的运货大卡车撞伤住院治疗,交通部门认定在本次交通事故中司机蒋某负主要责任。经协商,蒋某赔偿了张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000元。在事故发生前,张先生已经投保了1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此,张先生咨询,在他获得蒋某的赔偿之后,是否能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1万元的保险金?
第三方经赔偿后如果在条款中没有规定不再给付的话,可以申请继续赔偿。
例题8.7
1999年某厂职工郑某因其儿子考试不及格而对儿子进行殴打。殴打中,其儿子头部正中一棒当即昏迷不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判定,郑某行为属于过失引起。郑子,生前有所在学校投保了学生健康平安保险,受益人为郑某。案发后,郑之妻子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给付。问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过失行为,保险金归郑某。
例题8.8
刘某和韩某原系夫妻,1999年因感情不合离婚,儿子(现年7岁)归刘某抚养。2000年8月韩某在前夫刘某的劝说下,为本人投保了祥和定期保险,保额30万元,受益人为其子。2001年8月6日,刘某携凶器到韩某住处将其杀害,并纵火焚尸以毁灭罪证,后被捕。由于刘某丧失监护权,在狱中他通过公正方式将监护人改为刘某之母。2001年9月20日,受益人的奶奶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问保险公司如何处理?
若故意行为则不赔偿,韩某为间接受益人,保险金要赔偿,奶奶具有保管权,受益人还是其子。
例题8.9
2001年8月15日凌晨,杜某与王、罗等4个同伙在徐州登上开往宿州的1425次列车。4时50分许,旅客霍某发现手机被盗,怀疑杜某等人所为,遂上前索要并发生争执。杜见难以脱身,拿出tcl手机搪塞。由于不是自己的手机,霍某没接受,并抓住他见乘警。杜某推开霍某之后跨出车门,当即坠车身亡。杜某原先曾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问保险公司对他的亲属是否要理赔?
人身以外伤害险的不承保有四种:犯法、打架、酒醉、自杀。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