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EB1《员工福利计划:原理设计与管理》考试大纲
来源:优易学  2011-11-19 16:23: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401K计划管理规定及简评

有关规定简介

对规定的简评

一、处于工作状态

 

1.按工资的百分比扣减,直至达到一个限额

可以避免对高收入者的优惠,贯彻无歧视原则。

2.可以在各种投资方式之间进行选择,每12个月可以转户一次。

有利于受托人间的竞争,有助于提高金融金融体系的效率。

二、雇员离职

 

1.随着年数的增加,相应加大权益比例,权益期限最长为7年,权益部分一次性支付。

7年或5年的规定可以满足员工正常流动的需要。

2.如果终止计划,适用特殊均衡法。

确保计划者的利益。

3.除非退休金是以终身方式给付,或者退休时已届满55周岁,否则,就要交纳一次性给付税金和未到期罚金。

防止提前取款,确保退休金专款专用于退休。

三、工作期间提款

确保计划的灵活性

1.困难提款要纳税,如果尚未年满59.5岁,有可能支付罚金。

防止退休金过早提取。

2.在任何年龄下,都可以从该计划中贷款,必须在5年内分季度偿还款项(如果是购买居所,可以延长期限)。

兼顾正常的经济开支,同时确保退休金计划的足额积累。

3.年满59.5岁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不是一次性领取,将按普通收入纳税。

鼓励将退休金用于退休期间的消费,并防止税收流失。

四、特殊情况

 

1.残疾:全额领取,不缴未到期罚金;提取的款项必须纳税;转户到IRA中或在受托人之间转存;一次性给付可以适用特殊均衡法。

保护伤残者的利益。

2.退休:全额领取;可以保留于雇主处、趸领或者转户到IRA中,也可以随时在受托人之间进行转存;除一次性领取外,要按普通收入纳税。

鼓励将退休金用于退休期间的消费。

3.死亡:由受益人全额领取,适用特殊均衡法;退休金开始支付,由受益人继续领取;尚未开始领取,配偶可以在5年内将它转户到自己的IRA计划中;其他受益人必须在5年内全部领取完,或者以终身给付方式领取;除非是一次性领取,否则要按普通收入纳税,受益人最初领取到的5000美元是免税的。

保护受益人、配偶的正当利益,“合格联合和生存者年金”(QJSA)的规定保护了配偶的合法利益;为了严格管理,美国还出台了《家庭成员资格确认法》(QDRO)。

五、政府监管为401K计划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401K计划的监管,美国劳工部、国内税收局承担着重要的监管职能。根据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案》的要求,美国成立了养老金收益保险公司(Pension Benefit Guaranty Corporation,PBGC),但是401K计划不受 PBGC的保护。因此,401K计划能够迅速崛起、健康发展,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监管为它保驾护航。
1.美国国内税收局。为了防止税收收入流失和税收待遇被滥用,美国国内税收局对雇主缴费和雇员缴费的上限做出明确规定,针对提前取款、借款、困难取款、不取款等一系列的行为制定了详细的惩罚性措施。
2.美国劳工部。确认计划发起人、计划参与者、计划本身的合格性;严格贯彻落实“非歧视”原则;监督受托人履行职责。在针对401K计划的监管中,美国劳工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3.401K计划的投资与管理。美国政府给予401K计划发起人和参与者有广泛的投资选择权,它包括短期贷款、股票、共同基金、债券等等。美国对401K计划实施法定合计准则(statutory accounting principles,SAP),它要求定期对401K计划的财务状况提供保守估计;美国证券监管当局对401K计划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美国税法404(C)明确了管理401K计划的法律体系。此外,许多非赢利的学术研究机构针对401K、ESOPs等退休金计划,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询。
4.401K计划的运作及管理.曾经有学者将401K计划和一支棒球队做一个比较,要保证一支棒球队成功运作,经营者、管理人、教练、星探、球员(参加计划的每一位雇员)一个也不能少。实际上,401K的运作的参与者也同样包括:(1)计划的发起人,他们通常是雇主;(2)受托人,他们可以是某个人、小组或委员会,全权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的运作。受托要求(fiduciary requirement)规定了受托人的职责范围,并规定美国劳工部负责监督受托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如果发现受托人违反审慎者原则(prudent man rule),有权代表企业退休金计划参与者和受益人提出指控(此规定旨在确保退休金计划经营上的稳健性和退休金给付上的安全性)。(3)计划管理人,向参加计划的雇员和受益人提供《计划简介》,保证雇员和受益人有权获取退休金计划财务管理信息及其他有关文件的权利,并负责定期报告和披露信息(reporting and disclosure),每年还要向美国劳工部上交公司年度的财务报告。(4)投资经理,一般雇佣外部投资人帮助公司管理保障计划。(5)会计财务经理,一般雇佣外部会计财务人员帮助管理计划的资金项目。
六、401K计划发展成为美国精神的重要代表
1.401K计划与储蓄率改善。经济学家雷博松运用实验心理学的研究方法,揭示了401K计划与储蓄之间的重要关系,他认为生命过程中的实际消费和储蓄非常符合双曲线贴现率。他发现:储蓄决策部分地受到“双曲线”贴现率(hyperbolic discounting)的影响,双曲线作为贴现率形状,即评价遥远事件往往使用相对较低的贴现率,评价即将发生的事件使用非常高的贴现率。这种“行为特征”的含义是人们愿意为未来进行计划,如为退休进行储蓄,但是他们的长远计划却往往被眼前的诱惑所打乱。
雷博松的研究成果还表明,约束机制(commitment mechanisms)如直接从工资单上扣减缴费、对提前取款进行惩罚的做法有助于提高他们的储蓄水平。这种机制就是401K计划为什么在提升储蓄水平方面如此成功。而且通过从工资单中直接扣减缴费、并对提前取款行为进行惩罚的做法,401K计划比其他方法在刺激储蓄方面更加有效。模拟结果显示:与美国国民原有的边际储蓄倾向相比,401K计划可以提高至少89%的国民储蓄率。
2.“少儿401K计划”影响深远。实际上, 401K计划在美国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其作为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和一种为退休金支付进行资产积累的有效机制,正在成为一种美国文化、美国精神。目前,在美国家庭中广泛出现了“少儿401K储蓄计划”(Junior 401K Saving Plan)。父母亲为了鼓励少儿从小就树立节俭观、节约意识、责任意识,复制并创造出了“少儿401K储蓄计划”,即父母亲为少儿建立一个独立的存款账户,当少儿每次将节省下来的零用钱存入该账户时,父母亲也向该账户进行匹配性供款。这样,少儿节俭意识和储蓄意识就可以得到有效培养。
3.法律调节。美国是一个主要依靠法律手段来调节社会关系的国家,围绕养老金制度美国国会出台的法律和法案被认为是最复杂、最庞大的领域。这里仅以家庭关系为例:由于美国高离婚率的社会状况,围绕养老金资产的继承、分割成为401K计划实施后面临的一个重大法律政策和社会问题。为了有效地调整和处理这种纠纷,美国国会专门通过一部《家庭成员关系资格确认法》(QDRO)。为了保护受益人和配偶的正当利益,还制定了“合格联合和生存者年金”(简称“合格联生年金”,QJSA)规定。
4.不断创新规则。这里以《经济增长与减税调和法案》(Economic Growth and Tax Relief Reconciliation Act, EGTRRA)为例:在2001年通过的该法案中,将参加计划雇员缴费的上限从1996年的9500美元(1992年是8728美元),提高到2001年(含)以后的10500美元;通过了“追加缴费” (catch-up contribution)的规定,即年龄超过55岁的雇员可以突破缴费上限,每年可以向401K 计划追加1000美元的缴费;该法案还首创了ROTH 401K,将401K计划的特点与ROTH IRA 计划的特点结合起来,鼓励雇员以税后收入(after-tax income)进行储蓄(这是401K计划与ROTH 401K计划最大的差别之处,前者是税前收入进行储蓄,而后者是税后收入进行储蓄,两者在以税收递延方式增殖和免除利息所得税方面是相同的。但是缴费收入的“税前税后”之差,对参与计划者支配该计划的约束条件却大不一样,对ROTH 401K计划的参与者而言,在取款方面的条件相对宽松),账户资金以税收递延的方式增殖,并免除利息所得税。
近年来,美国又创造了一个新的概念和退休金工具——KSOPs,它是将401K计划和ESOPs(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计划结合在一起。不少经济学家和议员针对401K计划的管理和运作,又提出了许多新的建议:《工人投资和退休教育提案》,强调雇员获得投资信息、雇主为雇员自主投资免费提供投资咨询的重要性;对401K计划和KSOPS适用的投资多样化原则要求,强调雇员自主选择投资方式、投资多元化的重要性,认为雇主以公司股票作为匹配性激励的401K和雇员持股计划,在3年后,雇员应该获得投资的自由选择权,而雇员持有公司的所有股票也应该在5年后获得投资的自由选择权。
七、大力推动和发展中国的401K计划
我国目前正在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与美国401K计划相比,存在许多类似的地方,是形式上最为接近的一种制度安排。本文不具体针对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来展开讨论,而是通过借鉴美国401K计划的原则和精神,着眼于养老保障、财税政策、金融发展三方面的整体考虑和综合衡量,提出大力推动和发展中国的401K计划的建议。
1.建立“合格养老金计划”管理体系。
我国应该借鉴美国政府针对其第Ⅱ支柱众多的退休金计划的分类,建立起合格计划与非合格计划的管理体系,鼓励发展多种不同形式、覆盖各类不同职业、满足各种不同需求的养老金计划。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针对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制度,那么针对国家公务员、针对教师、针对医生、针对农民等各类不同职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何建立?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我们充分借鉴 401K计划、403B计划、457计划、501C(抵税年金,TSA)、IRAs计划(408)、团体年金保险(包括IPG、GIC、DA)等做法,建立起“合格养老金计划”的管理体系。
2.采用EET税制来促进企业年金制度发展。
通过税惠政策来促进企业年金发展,是一条成本很低的政策。以2000年为例,当对缴费阶段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免征,且无免税上限时,税收减少153亿元;若有工资总额4%的免税上限,税收减少124亿元,税收收入的减少量仅占财政收入和税收总额的1%左右。而税惠政策下的养老金增长却可以达到416亿元。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目前非税惠政策的经济成本不小。在非税惠政策情况下,由于存在提前退保、私分养老金等做法,国家同样承担较大经济损失。以1999年为例,全国实际上有67亿元—108亿元的养老保险资金提前离开承保单位。很显然,实施税惠政策的税收减少额(124亿元)并不比国有资产流失(67-108亿元)小多少。
3.国家要在更高层面支持企业年金等合格养老金计划的发展。
国家在支持企业年金等合格养老金计划发展决策中,一定要算大账,要计算合格养老金资产在推动我国金融发展、资本市场发展、降低由第Ⅰ支柱承担的财政压力、对抗长寿风险、化解老龄化危机等一系列收益,从而在更高层面甚至通过立法方式来支持企业年金等合格养老金计划的发展。
4.必须贯彻“以养老为目的”的养老保险原则。
401K计划的税收待遇特征是“延迟纳税”。在我国发展养老金计划的过程中,曾经出现过很大的偏差。从企业方面来看,养老金资产在很短的时间里被直接分配给职工,养老金计划实际上成了“延期工资支付”手段。作为企业养老金计划的外部管理金融机构,实际上扮演的角色就成为企业的“帐外存款管理机构”。很显然,这种偏差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国家工资政策实效。
因此,借鉴美国401K计划“铜墙铁壁”式管理制度,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十分必要。
5.企业搞投资不是建立养老金计划的正当作法。
目前,不少企业往往利用节余资金,借用“企业为员工建立养老金计划”的名义,委托企业的财务公司,或者委托外部金融机构来进行资金运用。
这种做法一方面蕴藏着非常大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养老金计划管理体系,养老金的权益归属也往往难以实现。
6.强化对养老金资产管理机构的公司治理要求十分关键。
提供养老金资产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不管是养老保险公司,还是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对其注册资本金的要求往往很低,但是其管理的养老金资产往往十分庞大,用自己很少的钱来管理别人委托的很大的资产,必须要求其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养老金资产管理的国际经验表明,公司治理是确保养老金资产管理长治久安的核心要求。
7.探索DB和DC两种不同的养老金计划管理模式。
从世界范围来看,养老金计划主要有DB、DC两种典型模式,DB模式发展相对较早并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于完善,DC模式逐渐发展起来,目前这两种模式并驾齐驱。
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推动DB模式的发展有利于在转型期实现对年龄大、工龄长职工的公平待遇,有利于体现对市场和客户选择的尊重,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
8.大力开展针对雇员和老百姓的金融教育。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都十分重视发展面向雇员和普通老百姓理财的金融教育,金融教育不但包括长寿风险和《生命表》信息的教育,鼓励人们为自己的退休积累足够的金融资产;也包括基于生命周期的资产组合教育,说服老年人持有年金保险、风险程度较低的资产组合;还包括对当前和未来的金融市场发展的分析,方便老年人选择推迟退休、寻找工作机会、调整投资计划、削减旅游和休闲项目,还是应该适当增加消费、扩大开支等。很显然,我国迫切需要针对普通老百姓理财、合理安排退休资产和消费的金融教育。
9.坚持年金化领取方式。
由于可能进行高风险投资、或不合理地安排消费支出等多种可能,退休者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的养老金往往难以充分起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他们很有可能落入贫困的境地,最后不得不由政府出面对这些陷入贫困的退休者提供困难救助。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从制度上安排了丰裕的退休金,但是退休金没有充分起到养老保障的功能,政府不得不承担额外的公共开支。
近年来,不少国家纷纷通过立法来强制实施养老金领取年金化发放方式。他们认为,年金化领取方式能够有效规避退休者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带来的各种弊端和社会问题,能够有效地保护好退休者,并且能够减轻政府在养老事务上的压力,提高养老保险体系的效率。
10.科学制定和修订生命表,正确评估长寿风险。
在实现养老金资产积累向年金保险领取的转化过程中,必须解决年金保险产品的合理定价问题。只有在科学制定和修订生命表的基础上,才能正确评估长寿风险,才能实现对年金保险产品定价的公正、公平、科学。
生命表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还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它使得全社会的成员对生命长短有一个相对准确的预期,从而可以帮助他们比较正确地确定需要积累多少资产用于退休养老开支,并决定购买多大数量的年金保险,从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老年风险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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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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