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赔付震亡学生12万余元,首破未成年人死亡保额限制
来源:优易学  2011-6-2 12:35:2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职业书店
5月31日,中国人寿绵阳市分公司总经理朱丽蓉、副总经理李泽志率市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副经理李萍等理赔人员,来到绵阳市游仙区魏城镇,向因地震致死的学生陈某的家长送去12.82万元保险金。这是地震灾害发生以来,中国人寿绵阳市分公司兑现的首例未成年人保险金额突破5万元限制的承诺。
  被保险人陈某生前在中国人寿绵阳市分公司购买了千禧理财、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全家福和学平险,合计交费金额10310元,合计保险金额12.82万元。5月12日地震发生时,陈某与同班同学撤离途中被突然坍塌的教学楼楼梯和墙掩埋并遇难。灾难发生后,中国人寿绵阳市分公司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及时将保险金送到他们手中。
  中国保监会(1999)43号文件规定,未成年人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万元;累计死亡保额超过5万元的,保险公司将在给付5万元身故金后,将剩余保险金额对应的保费无息退还给投保人。根据规定,公司应赔付5万元,其余退还保险费,但由于“5·12”地震的特殊性,经总公司报请保监会审批同意:“本次地震灾害事故中死亡的未成年人,公司按实际承保的风险保额给付,不受5万元特约的限制”。
  赔付现场,陈某的父母泣不成声。朱丽蓉一边要求营销人员协助受益人将保险金存入银行或信用社,保证资金的安全,一边安慰该学生的父母,希望他们从痛失爱子的悲痛中摆脱出来。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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