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赵静表示,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中医药特色服务绩效考核和财政补偿机制。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杨慕彦透露,目前全市18个区(县)中,崇文区、丰台区中医医疗机构已纳入社区卫生收支两条线改革范围,其余16个区(县)公立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共有在职在编职工6300多人,各区(县)对其财政补助为3700万元,而实际工资津贴总额达到2.37亿元。如按照全额补助政策,区(县)财政投入大约需要增加1.99亿元。
据悉,该管理办法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今年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于10月中旬完成。
观点 过去由于对中医药特色服务补偿政策不完善,使得深受群众欢迎而且“简、便、验、廉”的中医药特色服务优势反而成为公立中医医院生存和发展的劣势。为增加医疗收入、减轻生存压力,中医医院的中医特色优势呈现出逐步淡化的趋势。此次通过绩效考核完善财政补偿政策,既为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结束“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现象,坚持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进一步调动了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努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积极性。
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扶贫、扶弱”,而是通过“扶优、补廉”,确保群众更好地得到中医药服务。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赵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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