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学历考试 >> 自学考试 >> 复习资料 >> 专业课复习 >> 正文
08年自考《知识产权法》问答题解析汇总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15:16: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二)

  1.简述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所及的范围。

  (1)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其专利权的效力范围,实际上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特征。现行专利法第56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2)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其专利权的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计。现行专利法第56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简述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侵权行为系直接专利侵权行为,它必须具备以下要件:①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②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③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④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

  3.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

  答:(1)专利权有效原则即原告请求保护的必须是一项受中国专利法保护的有效专利权。 (2)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3)技术特征完整对待原则 .(4)全面覆盖原则个完整的技术方案(5)等同原则(6)禁止反悔原则当适用全面覆盖原则判定被控侵权物不构应当适用等同原则进行侵权判定。(7)多余指定原则

  4.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法院有哪些?

  答:专利侵权纠纷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是;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2)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其他中级人民法院不能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5.简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域管辖的规定。

  答:(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制造、使用、销售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以及制造、销售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由该产品制造地人民法院管辖;制造地不明的,由该产品的使用地或者销售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而使用专利方法,由专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许可或授权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或者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实施了专利,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或者受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由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许可方实施了专利的,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被许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专利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转让超过其应有份额的专利权的,由转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受让方明知对方越权转让而仍然接受,从而双方构成共同侵权,则由受让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专利侵权地的种类。

  答: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7.简述商标的含义与分类。

  答:商标作为一种标记,具有以下几个含义:①商标是应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商标的这一特点,使之区别于其他类型的标记。例如国徽、会徽、厂标、路标等。②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有了商标这种标志,消费者就容易判明商品的不同来源以至其质量、性能或特点。③商标是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认为标记。

  商标从不同的角度,依不同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①商标按照其使用的对象不同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②商标按照其构成商标图案的形态分类,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③商标按其不同的使用者分类。可以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和集体商标;④商标按其特殊性质可以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和证明商标。

  8.简述商标与商品名称的区别。

  答:(1)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注册成商标使用。商品的特有名称如果

  (2)对于他人的注册商标,不能作为自己的商品名称使用。(3)在我国,商标一经注册,即可受到商标法的保护;而商品名称一般不作为权利客体,只有知名商品的名称才能取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9.简述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

  答:商品装潢是商品包装物或其他附着物上的装饰设计,具有美化商品、刺激消费者需求欲望、提高商品品位的作用,其功能与商标所具备的商品来源的区别功能是不同的。从法律上看,商品装潢与商标变主要区别是:

  (1)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即为注册人专用,且非经变更申请不得任意改变其文字、图形。而商品装潢无需注册,既不属于特定主体专用,又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加以变动和改进。

  (2)商标不允许与所指向的商品内容相同,即商标的文字、图形不能涉及相关商品的质量、原料、功能、用途等。而商品装潢则无此限制,其装潢设计的内容与商品的内容往往一致。

  (3)在我国的法律保护体系中,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而商品装潢可以作为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知名商品的装潢还可以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10.简述商标与商务用语的区别。

  答:(1)商务用语是为了经销商品而制作的广告用语和口号。

  (2)商务标语不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不能为特定人独占使用;但有的商务标语如具有独创性和文学艺术价值,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

  11.简述商标与特殊标志的区别。

  答:(1)适用范围的不同。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特殊标志是指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它可以在与所有人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以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特殊标志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

  (2)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注册商标由商标法保护,特殊标志则由1996年7月发布的《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12.简述商标的作用。

  答:(1)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和区别相同产品不同来源的重要标志,有助于维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商标可促进生产者讲究商业信誉、提高商品质量;国家主管部门也可通过商标管理,对优质名牌商品进行表彰,对劣质商品进行督促、改进。

  (3)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商标能够帮助消费者清楚认牌购货,维护消费者利益;如果商品质次价高,消费者可依据商标寻找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求退赔或调换。

  (4)商品?A售的By愀孀饔谩I瘫昕梢宰魑愀嫘侄危源蚩谐。┐笙罚唤现愀妫瘫旮哂芯瑽眯浴C1榛钚院托娴墓惴盒浴?/P>

  13.我国现行商标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1)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为商标立法的出发点。

  (2)以立足于国内兼顾国际惯例为商标立法的原则。

  (3)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商标立法的首要宗旨,重心规定了商标注册、商标管理、商标侵权等各项制度。

  (4)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商标注册制度。

  14.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法律地位。

  答: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即是未经核准注册而自行使用的商标。

  在未注册商标中,除驰名商标依《巴黎公约》的规定受法律特别保护外,其商标使用人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专有使用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注册商标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知识产权法体系内,未注册商标至少可受到两方面的保护: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二是《商标法》的有限保护。

  15.简述注册商标注销与撤销的区别。

  答:两者的区别是:注销注册商标是当事人自动终止其商标权,发生注销情形时,商标权从注销公告之日起终止,注销公告以前的商标权是有效的;撤销注册商标是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发生不正当注册撤销情形时,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发生违法撤销情形时,则从撤销之日起终止其商标权。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点资讯
热门课程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