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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自考《知识产权法》问答题解析汇总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15:16: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44.简述专利的基本含义及其特征。

  答:专利的基本含义可归纳为:①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与“专利权”具有相同的意思;②专利是记载发明创造内容的文献,即“专利文献”的简称;③专利是指经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后,被认为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一般情况下,专利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专利具有以下几个特征:①专利是一项特殊的发明创造,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②专利是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③作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必须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确定,在未经审批以前,任何一项发明创造都不得成为专利。

  45.简述专利权的概念及其要素。

  答:专利权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主体是专利权所有人;其客体是被审批为专利的发明创造;其内容是由专利产生的各项权利和义务。25

  46.简述专利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答: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利用及其保护等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之法律规范的总和。专利法主要调整以下四个方面的社会关系:①因确认发明创造的归属而发生的社会关系;②因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③因发明创造专利的实施、转让或者许可实施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④因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47.简述专利制度的内容及其特征。

  答:专利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对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同时将该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公开,其核心是授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垄断权。专利制度具有以下基本特征:法律保护、科学审查、公开通报、国际交流。

  48.专利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

  答:(1)激励知识创造……(2)有效配置智力资源……(3)促使发明创造者将其技术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4)保护技术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5)吸引外国的先进技术……

  49.简述实用新型的概念和特点。

  答:实用新型也称小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如下:

  (1>实用新型是针对产品而言的,任何方法(不论是否新颖实用)都不属于实用新型的范围。

  (2)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只能是具有立体形状、构造的产品。而不能是气态产品、液态产品,也不能是粉末状、糊状、颗粒状的固态产品。

  (3)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在工业上 (4)作为实用新型对象的产品必须是可自由移动的物品。

  50.简述外观设计的概念和特点。

  答: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其特点如下:

  (1)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2)外观设计必须是与独立的具体的产品合为一体的新设计。(3)负载外观设计的产品必须能在工业上应用。

  (4)外观设计必须能使人产生美感,即通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产生出来的外观设计被用以装饰物品,能够使人的视觉触及后产生一种愉悦的感受。

  51.我国专利法规定哪些对象不能授予专利权?

  答:(1)违反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

  (2)不可获专利的主题

  ①科学发现

  科学发现,是指人们通过自己的智力劳动对客观世界已经存在但未被揭示出来的规律、性质和现象等的认识。

  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是指人们进行推理、分析、判断、运算、处理、记忆等思维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④动物和植物品种   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52.试述可获专利的主题。

  答: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可获专利的主题是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这三种主题既相互独立,又具有内在联系。发明是专利法的主要保护对象,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工业应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则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但并非所有的发明创造都是可获专利的主题。专利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危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的品种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论其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都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53.简述不影响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之新颖性的公开情况有哪些?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54.简述现有技术的概念及判断标准。

  答:专利制度中的现有技术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已经以某种方式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公开的技术。在判断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是否为现有技术时,必须以某个时间点为标准。从各国专利法的规定来看,确定这个时间点的标准有两个:一是以申请日为时间点,如我国;另一个是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完成日为时间点,如美国。

  55.如何理解实用性的含义?

  答:我国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B。由Bt丝芍昵胱ɡ姆⒚骰蚴涤眯滦褪遣返模貌繁匦肽芄辉诓瞪现圃欤欠椒ǖ模梅椒ū匦肽芄辉诓瞪鲜褂谩Wɡㄋ傅摹安怠保üひ怠⑴┮怠⒘忠怠⑺怠⑿竽烈怠⒔煌ㄔ耸湟导拔幕⑻逵鸵搅破餍敌幸档取I昵胱ɡ姆⒚骰蛘呤涤眯滦驮诓瞪夏芄恢圃旎蚴褂茫侵阜献匀还媛桑哂屑际跆卣鞯娜魏慰墒凳┑募际醴桨浮I昵胱ɡ姆⒚骰蚴涤眯滦汀澳芄徊男Ч保芄徊纳缁嵝Ч⒛芄徊木眯Ч湍芄徊募际跣Ч?/P>

  56.简述发明和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为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即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57.简述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答:《专利法》(第二次修订)所规定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应为:新颖性、美观性和合法性。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与其申请日以前已经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与其申请日前已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美观性,是指外观设计被使用在产品上能使人产生一种美感,增加产品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合法性,则是指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而且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58.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答: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指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应当具备的实质性条件,即是该发明创造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状况。专利的实质条件有广义、狭义之分。

  广义的实质条件包括:①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专利法第2条所指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那些对象。③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属于专利法第5条所指的那些发明创造。④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符合专利法第22条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符合专利法第23条所规定的条件。

  狭义的实质条件专指广义实质条件中的第④项标准。

  59.简述专利申请权的基本特征。

  答:专利申请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就发明创造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相对性,即专利申请权没有排他性或独占性,是一种相对权利;

  (2)暂时性,专利申请权的效力时限分两种情况:一是专利申请人提出专利申请后,其申请一旦被授予专利权或被驳回,专利申请权便随之终止;二是若专利申请人以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发明创造,那么只要该项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不被泄露,由此项发明创造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就始终存在;

  (3)相关性,即专利申请权与专利权是相关的。在专利申请权存在时,专利权尚不存在;专利权一旦产生,专利申请权也就随之终止。

  60.简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情形。

  答:(1)由法律直接规定的情形。专利法第6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单位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完成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对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2)依合同约定的情形。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当事人双方可以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61.简述专利申请人的种类。

  答:①职务发明创造的单位。②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③共同发明创造的共同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其所属单位。④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人为合同约定的人。⑤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中国国家专利申请的,仍按照1995年8月21日公布的《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件》的有关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专利的注册手续。⑧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但应当按照专利法办理相应手续,并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62.简述专利申请人的权利。

  答:专利申请人依法提出的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后,即享有以下权利:①就其后由他人以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 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而言,该申请人取得了在先专利申请的地位。②有权依据其申请要求优先权。③申请专利的发明将得到临时保护。④在专利申请被批准为专利、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以前,专利申请人可以转让其专利申请权。⑤在专利申请的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人还享有撤回权、修改权、修改请求权、陈述意见权、实审请求权以及放弃权等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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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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