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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自考《知识产权法》问答题解析汇总
来源:优易学 2011-12-15 15:16:4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一)

  1.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的公开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

  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

  (2)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3. 试论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1)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智力成果。第二,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例如,两个相同的发明物,根据法律程序只能将专利权授予其中的一个;而以后的发明与已有的技术相比;如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也不能取得相应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知识产权的这一特点有别于有形财产权。一般来说,对所有权的保护原则上没有地域性的限制,无论是公民从一国移居另一国的财产,还是法人因投资、贸易从一国转人另一国的财产,都照样归权利人所有,不会发生财产所有权失去法律效力的问题。而无形财产权则不同,;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务,任何人均可在自己的国家内自由使用该智力成果,既无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也不必向权利人支付报酬。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这一特点表明: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知识产权就自行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这一特点是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权的主要区别之一。所有权就不受时间限制,只要其客体物没有灭失,其权利即受到法律保护。依消灭时效或取得时效所产生的后果也只涉及财产权利主体的变更,而财产本身作为权利客体并不会发生变化。知识产权在时间上的有限性是世界各国为了促进科学文化发展、鼓励智力成果公开所普遍采用的原则,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性质、特征及本国实际情况,各国法律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都规定了长短不一的保护期。知识产权时间限制的规定,反映了建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社会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的目的在于采取特别的法律手段调整因智力成果创造或使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这一制度既要促进文化知识的广泛传播,又要注重保护智力成果创造者的合法利益,协调知识产权专有性与智力成果社会性之间的矛盾。   ‘

  4.简述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答:(1)两者的标的不同。

  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形物的支配权。在一定时空条件下,标的物不能同时为许多人使用,因为物权人占有和使用其标的物时就排除了其他人同时占有和使用的可能。而著作权则不同,其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所以,著作权标的一旦公开,同一作品就可以同时被多数人使用,只要其不与法律规定相悖即不会构成侵权。由于著作权与所有权的标的不同,互不排斥,因此这两种权利可以同时存在。

  (2)两者权利的完整性不同。

  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是完整的,它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在法律上具有无期限性,所有权虽然会因为标的物的灭失而绝对丧失,但这只是因为有形物的物理性质而导致,所以所有权具有完整性。而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但只能在法定的保护期内有效,一般也只能在本国领域内有其效力,且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所以说著作权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

  5.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答:(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6.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

  答:(1)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其著作财产权虽然可以因超过法定期限而丧失效力,但作者却永久享有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商标权则只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它可能因法定期限不续展而整体灭失,还可能因商标权人的违法行为而被撤销。

  (2)两者的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任何抄袭、剽窃所得到的作品不可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商标是以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作为区别商品的标志,它只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

  (3)两种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而商标权则不然,由于一件商标甚至多个相类似的商标也只能取得一个商标权,因此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护形式的不同选择。。

  7.试述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答:(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

  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加强国际著作权的协调,在尊重各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力促使各国著作权保护水平基本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

  8.汇编作品与合作作品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答:(1)汇编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备合意,作者有共同创作的愿望。

  (2)汇编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者的成果有时是可分的,有时是不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要求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

  (3)汇编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9.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哪些明确规定?

  答:(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訠定著譭F7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除上述作品以外的,属于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其他职务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但这类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10.简述著作权的原始主体即作者包括哪些主体?

  答:(1)作者首先是自然人。作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和原始的著作权。

  (2)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在著作权法领域,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将不具备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拟制为作者。。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11.简述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即其他著作权人取得著作权的途径。

  答:(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通过上述方式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

  (2)因合同取得著作权。一般分为两种情况:①依委托合同取得著作权。如果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委托人即成为作者之外的“其他著作权人”。②著作权的转让。著作权人可以将其享有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著作财产权的受让人也是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国家作为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一般有以下情况:①购买著作权,即国家出于某种特殊的需要,从著作权人那里购买著作权,从而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②接受赠送,即作者将其受保护的作品赠送给国家,国家接受其赠送而成为著作权主体;③依法律规定,即法律规定某一作品在受保护有效期限内,著作权由国家行使,国家便成为该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

  12.影视作品权利的归属。

  答:“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13.作品要成为著作权客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1)独创性。也称原创性,是指由作者独立构思而成的,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同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不是抄袭、剽窃、篡改他人的作品。

  (2)可复制性。符合著作权保护条件的作品,通常是能以其中物质复制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我国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因此不排除对未被有形载体固定的口头作品的保护。凡制定了著作权法的国家,通常强调著作权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这就是说,单纯的思想或者情感本身而不具有文学、艺术等客观表现形式的,不能称之为作品,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14.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知识产品,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获得法律保护?

  答:①原创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软件应该是开发者独立设计、独立编制的编码组合。②可感知 性。受保护的软件必须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只有当这种程序设计通过客观手段表达出来并为人所知悉时才能受法律保护。③可再现性。也称可复制性,即把软件转载在有形物体上的可能性。

  15.简述不适用著作权法的作品。

  答:(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通常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关于某一事件或事实的单纯消息。对此,各国著作权法都不给予法律保护。

  (3)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4)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作品,因进入了公有领域,故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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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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