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010年高考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0-1-4 11:07:37   【优易学: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根据教育部关于部分高等学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10年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以选拔有特殊才能或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2010年我校面向贵州省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2010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以内,招生计划占用我校预留计划指标。

  二、自主选拔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品学兼优,综合素质优秀,特长突出,具备2010年高考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申报我校自主招生选拔: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优秀,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及社会公认的突出事迹并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者。

  3、高中阶段获得各类省级比赛三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学生。

  4、经所在中学推荐、自荐,各科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好的学生。

  三、报名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8日—12月30日

  2、报名材料:

  a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及班级排名情况表,加盖中学公章。

  b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必要时,考生应按我校要求提供上述有关复印件的原件。

  c《贵州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学生可登录贵州大学招生网,下载填写《贵州大学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首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贵州大学招生邮箱报名(rso@gzu.edu.cn),然后打印报名表,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通过邮局EMS(特快专递)寄至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贵阳市花溪区,邮编:550025)。

  d报名材料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0日(以邮戳为准),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费:我校2010年自主招生报名收费标准为200元/每生,考生到学校现场缴纳。4、材料审查:我校对所有报名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学生名单,于2010年1月15日在我校“本科专招生网”上公布参加测试学生名单,请申请学生自行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5、测试:

  (1)测试地点及时间:贵州大学北校区。2010年1月23日报到,1月24日—25日测试。

  报到时学生需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在公布测试名单时一并公布。

  (2)测试方式:笔试和面试。

  笔试(24日):文科考生考语文、英语;理科考生考数学、英语。

  面试(25日):面试为差额面试。命题陈述、回答提问、心理测试等,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思辩能力、创新意识。

  6、入围划线

  (1)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00分,文化成绩两科总分值共为200分。

  (2)文化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总成绩排序,按照计划数1:3的比例划定入围合格分数。

  (3)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入围名单,入围名单于2月10日前在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并及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进行公示,同时报送教育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成为我校自主选拔测试入围合格考生。

  四、选拔录取原则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我省一本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并在自主招生院校志愿表上填报我校志愿,方可予以录取。

  2、被录取进入我校的考生,可在同科类专业中任选专业。

  3、报考我校的入围考生须将高考成绩通知单及填报我校的高考志愿表复印件于2010年6月30日前传真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我校准备相关录取资料。未按时传真相关资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五、优惠政策

  1、凡被我校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进校的学生,进校后,可在一年级择优选送到浙江大学以及国外与贵州大学有交换协议的大学进行不少于一年的学习。

  2、对选拔到农科类专业等艰苦专业和部分基础学科专业的学生,经过四年学习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获得学士学位,综合成绩排名优秀者,可直接推免保送本校相应专业研究生专业学习。

  3、对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二等奖以上并经我校考核认定特别优秀的考生,选拔录取进校后,可获得1万元优秀新生奖学金。经过四年学习达到本科毕业条件并获得学士学位,综合成绩排名优秀者,并可直接推免保送本校相应专业研究生专业学习。

  4、我校认可的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某一方面在高中阶段有突出特长且学习成绩优良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专著论文、作品原件)。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做到报考条件明确化,工作程序规范化,选拔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遵循“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1-8292075  8292496   传真:8292075

  监督投诉电话:0851-8292013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550025

  贵州大学本专科招生网址 http://rso.gzu.edu.cn

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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