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录取安排
高考成绩公布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珠海学院10所香港高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上10所香港高校录取工作须于7月7日前结束;已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同意就读上述高校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录取。如考生未被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内地在津招生高校(含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录取。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采取单独录取的办法,与其他在津招生高校的录取互不影响,而是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机会。考生如被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录取,仍可参加澳门高校的录取;如考生被澳门高校录取,也还可参加内地高校的录取。8月份,澳门高校向被录取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同时获得澳门高校及内地高校或香港高校的录取通知,可以自行决定在澳门或内地(或香港)高校就读。
(4)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后如何办理手续。
凡被香港、澳门高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或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签发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赴香港、澳门手续。
学生在香港、澳门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香港、澳门高校一般不需要学生的个人档案,考生可以向报名所在单位咨询本人档案存放事宜。
提示考生:内地学生在香港、澳门高校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11.近三年我市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2006年报考人数最多的专业
本科一批(A、B类)
科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967 | 法学 | 3041 |
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874 | 汉语言文学 | 2169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76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112 |
4 | 通信工程 | 2230 | 经济学类 | 1883 |
5 | 自动化 | 2163 | 英语 | 1795 |
6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937 | 工商管理类 | 1509 |
7 | 土木工程 | 1628 | 会计学 | 1040 |
8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1585 | 新闻学 | 924 |
9 | 电子信息工程 | 1564 | 金融学 | 800 |
10 | 金融学 | 1418 | 行政管理 | 737 |
科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778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140 |
2 | 通信工程 | 3307 | 会计学 | 2459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840 | 汉语言文学 | 2425 |
4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836 | 法学 | 2352 |
5 | 临床医学 | 2755 | 工商管理 | 1927 |
6 | 土木工程 | 2574 | 英语 | 1815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447 | 小学教育 | 1400 |
8 | 会计学 | 1948 | 人力资源管理 | 1260 |
9 | 电子信息工程 | 1749 | 日语 | 1238 |
10 | 自动化 | 1672 | 对外汉语 | 1168 |
科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排名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 | 3380 | 法学 | 2699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04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253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752 | 汉语言文学 | 2163 |
4 | 自动化 | 2447 | 会计学 | 1593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268 | 英语 | 1566 |
6 | 通信工程 | 2074 | 工商管理类 | 1480 |
7 | 土木工程 | 1848 | 经济学类 | 1357 |
8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 1762 | 经济学 | 888 |
9 | 经济学类 | 1341 | 新闻学 | 828 |
10 | 金融学 | 1291 | 金融学 | 802 |
科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排名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 | 620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653 |
2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506 | 会计学 | 2895 |
3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129 | 汉语言文学 | 2406 |
4 | 土木工程 | 2921 | 法学 | 2081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833 | 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 1576 |
6 | 通信工程 | 2756 | 英语 | 1503 |
7 | 会计学 | 2700 | 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 | 1188 |
8 | 临床医学 | 2359 | 对外汉语 | 1162 |
9 | 软件工程 | 2172 | 日语 | 1106 |
10 | 工商管理 | 2115 | 新闻学 | 1099 |
科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3624 | 法学 | 2729 |
2 | 金融学 | 3488 | 会计学 | 2426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269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161 |
4 | 经济学类 | 2518 | 英语 | 2160 |
5 | 自动化 | 2453 | 汉语言文学 | 2062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315 | 工商管理类 | 2024 |
7 | 会计学 | 2279 | 经济学类 | 1815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232 | 金融学 | 1557 |
9 | 通信工程 | 2043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757 |
10 | 土木工程 | 1981 | 日语 | 737 |
科类 | 理工类 | 文史类 | ||
专业排名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专业名称 | 报考人数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6027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273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219 | 会计学 | 3169 |
3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114 | 经济学类 | 2662 |
4 | 会计学 | 3008 | 法学 | 2082 |
5 | 土木工程 | 2951 | 英语 | 1854 |
6 | 通信工程 | 2936 | 工商管理 | 1789 |
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724 | 汉语言文学 | 1723 |
8 | 软件工程 | 2562 | 金融学 | 1286 |
9 | 金融学 | 2471 | 日语 | 1170 |
10 | 工商管理 | 2281 | 对外汉语 | 1156 |
12.“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要求的含义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中“学校负责”是指:招生院校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生章程中公布的规则实施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确定录取的考生及其专业,负责对本校录取结果的咨询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招办监督”是指:市高招办根据院校的调档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计划和政策的情况。
13.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指市招生委员会依据报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每一批次院校的招生计划数,分文、理两类,按照线上人数略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原则,分别确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标准。2009年,根据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我市分文史、理工两类将划定四条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三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和高职高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4.调档比例和专业级差
调档比例,是指在津招生院校在调档要求中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数与院校招生计划数之间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
专业级差,是院校在安排考生录取专业时,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一个或几个分数值,来确定选报不同专业志愿考生的录取专业,这种分数值就是所谓的“专业级差”。通常的做法是:当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不能被录取时,将其高考成绩减去某个分数值后,再与报考第二专业志愿的其他考生成绩进行排序比较,确定其是否可以被该专业录取,其他专业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专业志愿越靠后,考生要减去的分数值就越大。例如,如某考生560分报考某校(该校专业级差为5分),其专业志愿分别为计算机、国际贸易、自动化三个专业,当该生第一专业志愿“计算机”不能满足,他就要按555分的成绩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国际贸易”的考生排队,以确定是否可以被该专业所录取。
15.招生院校调档线和录取分数线
招生院校调档线,是指招生院校为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院校按照文史或理工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一般不超过120%)调阅考生档案时所形成的最低分数。当院校生源充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大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高于或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时,调阅考生档案数小于招生计划数,院校调档线同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招生院校在一个批次录取结束后,分文史、理工类所录取考生中的最低分数。
16.教育部直属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共有七十九所,具体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17.什么是“985工程”院校
1998年5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教兴国的战略和江泽民同志的号召,教育部决定在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重点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学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简称“985”工程。
“985”工程共有40所院校,具体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湖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南大学,吉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18.什么是“211工程”院校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关于"211工程"的主要精神是:为了迎接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向21世纪,要集中中央和地方各方面的力量,分期分批地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专业,使其到2000年左右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及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教育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力争在21世纪初有一批高等学校和学科、专业接近或达到国际一流大学的水平。并可概括表述为:"211工程"就是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点。
“211工程”共有112所院校,具体为: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海南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西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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