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边防警卫等部队09年接收高校毕业生政策问答
来源:优易学  2011-11-5 17:09:52   【优易学: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十一、全国统一知识能力考试是否有辅导教材和复习资料?

  公安部政治部不组织任何单位或个人编写有关知识能力统一考试的辅导教材和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十二、考核考察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政治审查。

  十三、接收对象需经过哪些培训?

  主要包括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入警培训时间为6个月,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分别为3个月。

  十四、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筛选淘汰有何规定?

  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对学历学位、身体条件、档案材料、考试成绩等不合格者,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均予以淘汰。

  十五、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时间、任职时间和职级待遇如何确定?

  入伍和任职时间均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算起,由有任免权限的单位下达任职授衔命令。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目前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是:大专毕业生,授予武警少尉警衔,定为排职(技术14级);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技术12级);博士研究生,授予武警少校警衔,定为正营职(技术10级)。

  十六、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如何安排工作岗位?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除院校、医院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十七、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服役年限有何规定?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后,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具体服役年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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