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2010年艺术高考本科省外招生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10-1-29 10:48:03   【优易学: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二)音乐学(音乐教育)及音乐舞蹈类专业

  23.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160分[视唱20分,练耳80分,乐理60分];②声乐12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12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24.音乐舞蹈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三)80分[视唱10分,练耳40分,乐理30分];②声乐6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美声、民族唱法)];③钢琴6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④舞蹈表演1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⑤形体100分(软开度、力度等)。

  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范围:

  视唱练耳(一)(视唱练耳专业):(1) 视唱:2至4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转调的单声部曲调,自备带伴奏视唱一条(自弹自唱)和二声部曲调一条(弹一声部,唱另一声部);(2) 练耳:听写单个和弦(密集或开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单声部曲调、二声部曲调、和弦连接(含正副三和弦、SII7、D7原位及转位)。(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1) 视唱:2至3个升降号,含变化音与近关系转调、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听写音组,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单声部曲调。(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80%)

  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录音艺术与电脑音乐、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音乐学(理论)、音乐新闻与评论、音乐治疗、现代音乐文学、公共事业管理、钢琴调律、提琴制作、声乐(含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合唱、流行歌舞、音乐剧、歌剧表演、民乐、钢琴、钢琴伴奏(声乐艺术指导)、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管乐、打击乐、弦乐、流行器乐、音乐学、音乐舞蹈专业]:(1) 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2) 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3)乐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

  音乐理论、作曲及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22)总分满分为400分。其中音乐理论、作曲类专业(考试类型1-9)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类专业(考试类型10-22)的“视唱练耳及乐理(三)”(其中视唱占20%、练耳占65%、乐理占15%)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音乐学及音乐舞蹈专业:(考试类型23-24)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注:凡报考“考试类型(1—10)”各专业的省外考生必须到校本部考点参加专业报名考试。

  (三)表演类专业

  25、【影视表演、电影电视配音】各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6、戏剧影视表演专业: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段);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④表演(命题表演)。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7、【播音与主持、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各专业:①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篇,时间在2分钟之内);②普通话水平测试(朗读指定材料);③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 舞蹈表演类专业

  28、【中国舞表演、中国舞表演与教育、中国古典舞表演与教育、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与教育】各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女生身高要求1.62米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5米以上。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9、现代流行舞蹈专业: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六)编导类专业

  30、【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①影视故事(作品)分析[笔试(800—1200字)];②编讲故事(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③编导创意(笔试)。各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①文学作品分析140分[笔试(800—1200字)];②文学常识80分(笔试);③编讲故事80分(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七)美术类专业

  32、【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码媒体设计);绘画(中国画、油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服装化妆设计);动画[卡通艺术、影视电脑动画、影视化妆造型、影视美术、游戏设计与制作、新媒体(音频与视频)设计与制作、计算机插图设计与制作、数字空间规划与场景设计];工业设计;雕塑】各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①素描:人物头像;②色彩:静物默写;③速写:人物动态。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七、文化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入学,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必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违反这一规定者,责任自负。

  八、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办法

  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院划定的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音乐新闻与评论、现代音乐文学、公共事业管理、戏剧影视文学、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影视编导、文艺新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剪辑、非线编辑与特技合成各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此外其他各专业均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十、注意事项

  (一)“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独立学院)”招生相关要求详见《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网址:http://www.cymyadc.com/      咨询电话: 0816—6357996

  (二)校本部考点音乐类招生专业考试有关安排

  2010年3月7日至8日专业考试报名,3月10日下午张榜公布各专业笔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同时考生熟悉笔试考场。3月11日至3月13日进行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3月14日开始进行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生所报专业的面试科目考试时间以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时间为准(考生面试时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则以考务办公室临时调整时间为准)。凡不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参加专业面试和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省外音乐类招生考点有关说明

  考生在同一考点报考音乐类多个专业,各专业考试科目中若含有“视唱练耳及乐理(三)”[视唱(面试),练耳及乐理(笔试)]科目,考生只需参考一次。各专业的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自负其责。

  (四)“视唱练耳及乐理(三)”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省外音乐类各考点考生直接在试卷上答题,校本部考点考生采用答题卡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

  (五)凡报考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合唱、音乐剧、歌剧表演、音乐教育、音乐舞蹈等专业的考生需自备伴奏用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人员;考生是否须检查发声器官,由主考教师在专业考试期间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确定。

  (六)单科要求:成都美术学院的本科各专业均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专科各专业不低于40分。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传播艺术系的广播电视编导(专题节目编辑制作、文艺节目编辑制作、电视剧制作)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音乐新闻与评论、现代音乐文学专业要求高考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七)身高要求:舞蹈系各专业女生须达到1.62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5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双语(英、汉)播音与主持、歌剧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0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音乐剧、戏剧影视表演专业女生须达到1.63米以上,男生须达到1.70米以上(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八)我院三年制专科各专业只面向四川、山东、河南、重庆招生,所有本科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凡不按此规定填报我院各专业的高考志愿,均视为无效志愿。

  (九)我院各专业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留学生招生简章)。

  (十一)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十二)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三)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招生委员会将对部分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将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最终成绩和录取依据。

  (十四)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五)省外考生于4月中旬登录http://www.sccm.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我院招生处只将专业考试合格者的成绩通知单于4月中、下旬邮寄给考生。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5月4日—8日期间,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在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十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十七)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等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八)不接受函报。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十九)本简章仅供省外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0021   学院主页:http://www.sccm.cn

  电    话:(028)85430270(咨询电话)    8543028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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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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