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学制、学历、人数及地区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学历 |
招生科类 |
人数 |
招生地区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收 |
80 |
湖北、湖南、安徽、江西 |
特别提示:
1、钢琴(器乐)表演专业方向除钢琴外,限招古筝、竹笛。
2、湖北省计划均面向全省各地区统一排序招生。
3、各专业方向每学年学费为10000元。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报名条件,并且身高达到以下规定的标准者,均可报考。
身高标准:音乐教育、钢琴(器乐)表演方向男性身高在1.65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含) 以上;声乐、合唱与指挥和舞蹈表演方向男性身高在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含)以上;对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报名登记表或有关专业测试报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
2、交纳报名考试费:每生200元(兼报一个专业方向另交100元)。对报名考试费另有规定的省,按当地标准执行。
3、湖北省考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办法。先登陆江汉大学主页网(http://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在网上录入相关报名信息。后凭《高考报名表》(复印件)或身份证到江汉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图书馆西侧一楼)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进行电子照相,交纳报考费,并领取《准考证》。
4、考生只能兼报1个专业方向。
四、考试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初、复试一并进行。
2、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报考了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同时兼报了合唱与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所有科目只需一次考试,将分别获得两个专业方向的成绩。
3、湖南、安徽、江西省籍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联)考,并且统(联)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的合格标准。
五、报名与考试时间、地点
省区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湖北 |
网上报名:1月22日-3月11日 |
3月17-20日 |
江汉大学艺术学院 |
湖南 |
2月6-7日 |
2月8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 |
江西 |
3月7-8日 |
3月9日 |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 |
安徽 |
1月30-31日 |
2月1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 |
特别提示: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
六、考试科目与要求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 |
音乐教育 合唱与指挥 |
声乐 |
演唱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 |
钢琴(器乐) |
演奏一首完整钢琴(器乐)作品,其中器乐种类不限。 | |
视唱 |
抽题演唱两段用五线谱记写的旋律。 | |
练耳 |
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笔试,时间30分钟) | |
乐理 |
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时间60分钟) | |
声乐表演 |
声乐或钢琴(器乐) |
演唱两首完整的声乐作品,或演奏两首完整钢琴(器乐)作品,其中器乐种类限考古筝、竹笛。 |
视唱 |
抽题演唱两段用五线谱记写的旋律。 | |
练耳 |
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笔试,时间30分钟) | |
乐理 |
测试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音乐常识。(笔试,时间60分钟) | |
舞蹈表演 |
剧目表现力 |
表演一个完整成品舞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即兴创编展示。 |
舞蹈基本功 |
软开度、弹跳、旋转等技巧展示。 | |
形体形象 |
测试身高、五官、身材比例。 |
再提示:兼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分别参加所报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其中视唱、练耳和乐理只须一次考试。报考了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同时兼报了合唱与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所有科目只需一次考试,将分别获得两个专业方向的成绩。
七、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音乐教育、合唱与指挥)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钢琴(器乐)两科中高分占45%、低分占30%,视唱练耳占15%,乐理占10%。
音乐学(声乐表演、钢琴/器乐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或钢琴(器乐)占75%,视唱练耳占15%,乐理占10%。
音乐学(舞蹈表演)专业:满分100分,其中:剧目表现力60分,舞蹈基本功30分,形体形象10分。
八、专业合格证发放办法
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分省按招生计划数 4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发放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身高须达到规定的标准(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身高标准可适当放宽);对专业统(联)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省,按生源所在省规定执行。
九、录取办法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区规定的同批次投档资格线以上、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投档的专业合格考生中,音乐教育方向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6:4比例折算成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其它专业方向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文化成绩上线,专业成绩特别优秀并已与我校签订预录取协议的考生优先录取。
十、有关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表演服装、伴奏带等均自带。
2、专业考试不得自带伴奏人员,由考点统一安排。湖北省每生收取伴奏费20元。外省伴奏费收费标准按所在考点规定执行。
3、考试成绩和专业合格名单将于4月初对考生公布,考生可登录江汉大学主网(http://www.jhun.edu.cn)或江汉大学招生就业网(http://zjc.jhun.edu.cn)直接查询,我校不发放书面成绩或提供电话查询。专业合格证将根据本人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给本人。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考试舞弊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责任编辑: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