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二、三批次首次实施平行志愿录取,那么以往录取过程中的加分投档、降分录取环节今年会有啥变化吗?
市教育考试院专家表示,根据规定,首先,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的外省市院校,当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经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仍有缺额,院校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征求志愿前,对一本、二本、三批高职(专科)线下20分之内、填报有这些外省市院校志愿的考生,加20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由外省市招生院校按照规定录取。
同时,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的农林、石油、地质等外省市院校,平行志愿录取(含加分投档生源的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经学校提出,可不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接进行降分录取。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降分幅度可在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至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二批本科院校降分幅度可在第二批线下至规定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由招生院校确定。降分录取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第三批高职(专科)则不得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由于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填报的均为一志愿,在外省市院校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考生的意见,也无须考生再提出申请,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方式进行。
农林、石油、地质等以外的第一批、第二批外省市在沪招生院校录取时,经平行志愿、加分投档和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学校提出要求,可予以降分。降分幅度及录取规定同农林、石油、地质等外省市院校的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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