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高考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来源:优易学  2011-6-25 12:07:04   【优易学: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学历书店
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

  本一348

  本二326

  提前专科321

  体育类本科

  (公办、民办)(文化/专业)

  男生240/77

  女生240/77

  艺术类本科(公办)

  统考(文化/专业)

  音乐200/220

  美术245/180

  艺术类本科(民办)

  统考(文化/专业)

  音乐190/210

  美术235/170

  一、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的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等级要求,总分在311分以上。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文化225分/专业60分;艺术类:文化150分/专业省统考150分或校考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二、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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