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拟对外公开招聘工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1983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广州市城镇户口,未婚;
2.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会计或财经类专业毕业,持有会计证;
3.中共党员;
4.熟悉word、excel等办公室软件操作,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和操作技能;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处事认真、负责、细致,能服从工作安排并严守工作秘密;
6.具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递方式报名,请将报名资料邮寄或交换至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组收,邮政编码510046。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1月7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3.提交资料: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贴免冠大一寸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会计证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08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广州市法政路30号2号楼3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财会基础知识。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考核
体检合格后,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政治处
2008年10月24日
附件: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