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报考基本步骤
第二章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第三章 考务安排
第四章 相关政策
第一章 报考基本步骤
一、报考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一)什么时间内可以报考?
报考时间从2009年4月1日9:00时开始,至2009年4月5日17:00时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佛山市2009年招考公务员报名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没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佛山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fsrsj.gov.cn)进行报名。
(三)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1、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和《职位表》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
佛山市人事局网站(http://www.fsrsj.gov.cn)
佛山人才网(http://www.fsrcw.com.cn)
珠三角联合人才网(http://www.ujob.com.cn)
2、“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考生注册”。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否则不能注册。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资格审查通过,则不得修改填报的信息。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招录机关会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两天内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登录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在2009年4月1日9:00时至4月8日16:00时登录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或到现场办理委托银行缴费来确认报名。
未进行缴费确认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6、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要在2009年4月20日9:00时至4月26日8:30时登录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换18位身份证的可带15位身份证原件)。未带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8、查询成绩。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佛山市人事局网站、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9、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第二章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仔细,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根据自身条件与实际职位要求的匹配性进行报名。
2、进行“考生注册”
报考人员报名前,必须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时注意填写有关内容,特别是“用户名”、“密码”一定要牢牢记住,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录入一定要准确,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只能使用18位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且身份证号码不能更改!注册时若提示:“该用户名已注册”,请更改用户名,再次注册。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报考人员注册或登录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点击页面上的“注销”按钮)并关闭浏览器。
3、填写个人详细资料并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登录后, 点击“填写/修改个人资料”,详细填写个人真实资料,其中带*号的项目为必填,不带*号的项目,请按照页面的提示以及所要报考职位的要求来填写。考生应该仔细检查所填写的资料是否准确、完整,如果因为填写的资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单位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报考者负责。
本次公务员报考采取照片上传方式: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容量不大于30K,照片必须清晰、无变形,照片不符合要求不接受报名,只有上传了照片才能提交报名申请,确实无法上传照片的考生,请拨打电话:0757-838
76766获取帮助。
4、选择职位并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后,进入考生报名首页,点击“选择职位并报名”,进入职位查询列表,选择自己想要报考的职位,点击“查看详细信息”按钮,再点击“报考该职位”按钮,即可提交报名申请,等待招录审核。
注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并且每个职位只能报考一次。考生在选择职位时应该审慎,并且确保所填写的资料完整准确并且符合职位条件,如果因为资料填写不完整而被拒绝,则不能再次报考同一个职位。
5、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点击“查询审核结果及缴费”来查看审核结果。招录机关会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的两天以内进行审核。
6、取消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考职位后,未审核之前,可以点击“查询审核结果及缴费”,再点击“取消报名”按钮来取消该次报名申请。取消报名以后,报考人员可以修改个人资料或者改报其他职位。
7、缴费确认
招录机关审核同意以后,报考人员可以在缴费截止时间以前进行缴费确认。没有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以选择两种缴费方式:
网上支付方式(限工商银行)和现场办理银行代缴方式(可用银联卡支付)。网上支付可24小时进行,现场办理银行代缴需要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上班时间(8:30~17:00)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办理。推荐使用网上支付方式。
8、改报职位
报考人员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改报职位:未审核或者审核不通过。一旦审核通过,考生将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9、更改个人资料
报考人员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自行修改个人资料:提交报名申请以前或者审核不通过后。
招录机关审核通过以后,报考人员的个人资料将被锁定。此时如果想要修改个人资料,只能进行有限的修改,所有与职位条件有关的项目都不能修改。点击“填写/修改个人资料”,再点击“申请修改个人资料”按钮,提交修改个人资料申请,等待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处理。
10、修改密码
报考人员登录后,点击“修改密码”按钮,修改相应的内容之后,点击“确定”按钮。
11、查询职位报名情况
报考人员有两种方式可以查询职位的报名情况。
1)查询全部职位的报名情况。报考人员无需登录,在报名系统主页左侧的“最新公告”栏目,点击“查询职位报名情况”,即可查询全部职位的报名情况。此页面的数据并非实时数据,而是定时更新,仅供参考。
2)查询单个职位的实时报名情况。报考人员如果登录后,点击“选择职位并报名”,选择想要查询的职位,点击“查看详细资料”,再点击“查询报名人数”按钮,即可查询到该职位的最新报名情况。
12、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2009年4月20日9:00~4月26日8:30期间,进入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首页,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点击“打印准考证”,进入准考证页面,再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如忘记用户名或密码,还可以使用“姓名”+“身份证号”登录,直接进入准考证页面,再点击“打印”按钮即可。
如果当前电脑没有连接打印机,报考人员还可以把当前页面下载,拷贝到有打印机的电脑进行打印。注意:不能修改准考证页面上任何信息,否则被视为违纪。
13、查询成绩
报考人员登录后,点击“查询成绩”,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此功能在成绩公布后方可使用。
三、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 怎么办?
注册时若提示:“用户名重复”,请更改用户名,再次注册。
四、网页内容总不刷新怎么办?
为保证随时看到最新的网页内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常规”页“Internet临时文件”栏中点[设置];
3、 在“检查网页的较新版本”栏中选“自动”选项;
4、 点[确定]-[确定]。
五、为什么提交个人资料时会提示“保存失败”?
保存失败可能是因为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或“兴趣特长”等项目时,填写了超过规定长度的字数,建议精简这些项目的内容,再重新提交。
六、下载后的文件如何打开?
报考人员从《招考公告》公布的网站下载文件类型有:
*.rar、* .zip、* .doc、*.xls。
*.rar 文件用WinRAR打开,
*.zip 文件用WinZIP打开;
*.doc 文件用 Word 打开,
*.xls 文件用Excel打开。
注: “*” 代表文件名称。
七、身份证号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 GB 11643-1999、GB 11643-89 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19780229”);第18位(18位身份证号)是校验位,校验位与前面17位的数字相关,如果前面17位数字有错误,则校验会报错。
八、15位身份证号码如何报名和考试?
如何考生的身份证为15位,建议考生在网上寻找身份证号码的转换工具,将15位身份证号码转换为18位,然后再报名;在考试时,可以直接携带15位的身份证原件赴考,并与监考员解释清楚即可。
九、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1) 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2) 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3) 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4) 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报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7-83876766、83882701
咨询时间:2009年4月1日至4月8日9:00-17:00
第三章 考务安排
一、报名确认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是怎样的?
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须进行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需要在2009年4月1日9:00时至4月8日17:00时登录佛山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或现场(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委托银行缴费确认报名。
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笔试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作答。报考人员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
3.不能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退场。
5.不能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违纪违规办法进行处理。
⒎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三、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与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联系。
考务咨询电话:0757-83876766、83882701
考务咨询时间:2009年4月20日9:00时至4月26日8:30时(工作日8:30—17:00)
第四章 相关政策
一、关于报考公务员条件
(一)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和《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事局2009年招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
(二)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关于相关政策
(一)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三支一扶”人员如何认定和加分?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于2009年4月24日前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前到佛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加分申请。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送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复核后办理加分手续。
(三)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至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具体条件、要求以广东省人事厅、公安厅2009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为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四)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国家承认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2005】2号)规定:军队院校一般不承担地方成人的委托培养任务,如确有需要,需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批准。从1993年起军队成人教育和1994年起军队生长干部教育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凡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的毕业(结业)证书者,国家和军队一律不予承认。持有国家不予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人员不能报考。
(五)哪些人员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0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07年、2008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参加工作的,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六)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关于报考职位
(一)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
(二)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招录机关在对报考人员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查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考试费用
(一)考试费用是多少?
考试费用按广东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30元、报名费每人20元。
(二)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交报名考务费和体检等费用。申请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佛山市(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审核确认后,免去其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因网上报名无法事前减免有关费用,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先缴交报名考务费,在笔试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含缴费收据)到佛山市(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审核确认减免手续。详情请咨询佛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757-83129605、0757—83303809。
五、关于面试和资格复审
(一)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规定的比例由市、区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拟参加面试的考生,由市、区人事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资格复审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和市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佛山市人事局、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上统一公布。
(三)。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以到佛山市人事局、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四)什么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一般在全市规定的统一面试时间前一天进行。考生必须携带招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六、关于体检和考察
(一)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市组织人事部门按笔试面试合成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发【2009】37号)的规定进行。
(三)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尚未指定体检机构的,在招录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四)怎样参加体检?
考生应按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在相关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体检前,考生应逐项如实填写《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个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五)是否可以复检?
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或者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七、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八、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一)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公务员招录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组织考试的机构无关。
(二)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757-83129605、83395769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