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五个原则:
第一,坚持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要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以生态建设和保护为前提,进一步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努力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放活商品林的经营权和处置权,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第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把维护农民利益、发展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该给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第三,要坚持依法办事和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改革的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公开,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真正实现村民自主决策、民主管理。第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区分不同地区、不同情况选择改革的方式和内容,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第五,坚持尊重历史,着眼未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如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一、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促进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要进一步加强对林地资源的管理,坚决杜绝借改革之机,蚕食、侵占林地和毁林开垦等非法行为,切实做到承包经营林地的总量不能减少、用途不能改变,质量不能下降。
二、完善政策法规,引导森林资源资产有序流转。加快流转市场建设,加强对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引导,探索限期、限量流转的办法,防止林业职工失山失地。同时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有效增加职工收入。利用丰富的林地资源,积极引导林业职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
三、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引导农民成立护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防治病虫害的组织,建立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火服务网络。
四、深入研究森林保险方式,降低林权所有者的经营风险。从目前看,林木保险的险种单一,按年度计算,保险费率太高,不适应林区生产经营实际。
五、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筹集林业发展资金。扩大利用信贷和社会资金的规模。要多层次、多方面筹集资金建立林业发展基金,为承包职工提供贴息贷款。
六、加快组建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要引导、鼓励和支持承包职工在自主自愿联合的基础上,组建股份林场、合作林场、家庭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加快与市场经济对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