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2009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11-16 17:0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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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考察与聘用
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该职位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人事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没有行业标准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因拟聘用人员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出现招考职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在11月20日—22日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为准。
2、截止到2009年11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考生的出生年月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6、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初审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9、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人事部门反映。
10、咨询电话:0576-85115052。
本公告由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临海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9年11月13日
附件:
1、《2009下半年临海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报考要求一览表》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