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资本营运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资本市场的研究与服务工作。为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金融市场服务水平和发展壮大中心实力,根据省人事厅湘人发(2005)171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中心的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字综合工作人员。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事厅和省政府金融办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中心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省人事厅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三、招聘岗位
文字综合:1名。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金融事业,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管理类专业毕业,年龄在30岁以下,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两年以上在省直金融财税单位工作经验。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实施方案经省政府金融办和省人事厅批准后,通过人事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自愿报名
应聘者在2009年11月16日—11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能证明本人业务技术水平能力的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2寸免冠近照2张以及本人的其它自荐材料到中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
由省政府金融办人事处和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前5-7天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4、考试
(1)笔试:免笔试。
(2)面试:经资格审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申论和现场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试者的思维能力、知识面、表达能力等与相应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考核评价。
5、考核
由中心会同省政府金融办人事处具体组织考核,就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6、体检
体检由中心指定体检医院,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7、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省人事编制网站进行公示7天,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招聘人员的待遇
实行试用期(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上编手续,试用期计算工龄,享受全民事业单位职工国家规定的政策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中心地址:长沙市韭菜园路芙蓉楼209室
联系邮箱:zbsc888@sina.com
联系电话:0731—88680603,0731—88630903
2009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