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9月2日公布招聘演职人员方案至今,报名人数甚少,为广纳人才,现特将报名时间及以下岗位条件、岗位专业名称调整如下:
1、报名时间由原来的招聘简章公布之日起15日内(节
假日除外,即9月22日)延长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
2、舞蹈演员岗位的年龄条件修改为:男性22周岁(1986
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性20周岁(1988年12月31日后出
生)。
3、演奏岗位的专业在原来的音乐表演(乐器演奏)专
业基础上增加音乐学、(中国)乐器演奏等相关专业。
4、声乐岗位的专业在原来的声乐专业基础上增加音乐
表演(声乐)专业、音乐学等相关专业。
特此公告。
福建省歌舞剧院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