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宝山“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积极构筑完善区域性大党建工作格局,中共宝山区委组织部、宝山地区党员服务中心决定招聘录用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
5名全民事业编制的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和4名聘用制的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一、招聘条件
(一)事业编制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2日后出生);
4、热爱党群工作,具有三年以上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历;
5、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6、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7、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聘用制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
1、中共党员;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54年9月12日后出生),
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年9月12日后出生);
4、热爱党群工作,具有五年以上党务工作或群团工作经历;
5、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
6、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
7、身心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和分工,到镇、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专职从事“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向“两新”组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工作;做好与“两新”组织的协调沟通工作,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工作等。
三、报名、录用办法
1、报名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报名照2张(彩色);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具有某种专长或本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 下午1:00—3: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宝山区友谊支路6号)。
3、录用程序: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党群工作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时间以准考证。
(2)面试。以笔试成绩为准,按照所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区党员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3)体检和政审。组织拟录用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区委组织部、区社会工作党委、区党员服务中心负责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待遇和劳动关系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在宝山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宝山地区党员服务中心与被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和劳务聘用协议。被录用者与现有的社区专职党群工作者待遇相同。
六、咨询电话
宝山地区党员服务中心 66796659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宝山地区党员服务中心
2009年9月8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