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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优易学  2011-9-9 17:14:50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经区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拟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1、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两年以上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经历;
4、宁波市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区户籍。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4日—9月17日(上午8:45—11:10,下午2:10—5: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江东区劳动保障局(兴宁路456号东方商务中心二号楼三楼3408室),电话:87811321,联系人:范老师。
3、随带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4、录用办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考试,经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按照《江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甬东编〔2007〕21号)规定执行。
 
 
江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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