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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2009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招聘公告
来源:优易学  2011-9-4 16:34:3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营口市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营口市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营口市人事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报考基本条件及招聘计划
(一)报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营口地区户口;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本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5、身体健康,男性身高须在1.70m以上,女性身高须在1.60m以上;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日。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共招25人,其中男性21人,女性4人。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营口人事人才网》(www.ykrc.com.cn、《西市区政府网》(www.ykx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凡具备条件并有意应聘者于2009年9月9日至11日到营口市西市区委党校报名(渤海大街农行南行200米,西市消防队对过),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员证及其它相关证书原件(附复印件)、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报名费每人100元。
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报考,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信息。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招聘计划的公式为:调整后的招聘计划=报名人数÷2,得数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招聘职位仅有1人报考时,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改报其它招聘职位。
(三)资格审查
区人事局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将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对报名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员证等原件核查,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满分200分。根据笔试结果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与自我情绪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计入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八)组织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人事局组织实施。
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对有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三、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417—4880414
 
营口市西市区人事局
二○○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2009年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责任编辑:张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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