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公招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优易学 2009-11-19 12:4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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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八、体检和政审考核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结合本行业和岗位的实际需求,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执行。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考核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安监局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政审考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事局、县安监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张榜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及专业。
十、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事局审批。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指定单位报到,不按时到指定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聘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本简章由梁平县人事局、梁平县安监局负责解释。
附:梁平县2009年公开招聘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
梁平县2009年公开招聘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
经费性质 |
岗位名称 |
招聘名额 |
学 历 |
专业 |
梁平县安全生产应急求援指挥中心
(3人) |
财政全额
预算 |
化工岗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化工类 |
地矿岗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地矿类 |
计算机岗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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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