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汇总后于11月10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审核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15天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见习期为一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由省局直属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十、有关要求
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工作纪律。要坚持招聘政策、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聘用结果“四公开”制度,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招聘工作全程跟踪监督,并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附件:1.《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计划一览表》
2.《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一览表》
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报名表》
附件1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直属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计划一览表
序号 | 单 位 | 专 业 | 本科 | 研究生(硕士学位及以上) | 备 注 |
1 | 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 药学 | 2 | 211院校 | |
药学 | 2 | ||||
2 | 省医疗器械检验所 | 医用电器 | 2 | ||
光学 | 2 | ||||
文秘 | 1 | ||||
3 | 省食品药品评价中心 | 临床医学 | 1 | ||
药学 | 1 | ||||
4 | 省局培训中心 | 法律 | 1 | ||
中文 | 1 |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