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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优易学  2009-8-20 19:48:21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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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批准(云组复〔2009〕181号),我单位将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的方式,招聘1名教研室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1001。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按照普通计划招生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社会学、政治学或科学社会主义专业)2009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符合招聘单位招聘条件规定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二)热爱统战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及胜任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三)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持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年龄在30周岁(1979年8月1日后出生)以下;

  (五)身体健康,符合国家颁布的体检表准;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少数民族人员;

  (七)具备应聘岗位及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1日上午8:30分——12:00;下午2:30——5:30分。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昆明市人民中路武成商业步行街)。

  (三)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彩照2张;

  2、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省内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省外考生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传真件),待考试时复核原件。

  (四)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首先到用人单位报名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开具报名通知单;

  2、报考人员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报名通知单到考试报名处办理报考手续。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才能开考。

  六、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100分,总分为200分。

  其中: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书采用《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朱援朝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2009版)。

  2、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以我单位招聘岗位所需的统一战线政策方针及基本理论等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七、招聘程序

  (一)笔试由云南人才市场统一组织。

  (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录用数不足3:1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的方式组织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见http://www.ynhr.com,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由省委统战部和我单位组成面试评委会,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评分标准评分,面试不设定合格控制分数线。试讲及面试的出场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整个面试部分满分100分,分为两个环节:其中试讲占70分,回答问题占30分。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在专业内结合统战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自己确定试讲题目。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时间为30-40分钟。在应聘者试讲结束后,采取面试考官当场随机提问、应聘者回答的形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回答5个问题,每题回答时间为3分钟。

  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值比重按4:6比例计算。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考核。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名额数进行等额考核。

  (四)体检。具体参照人事部、卫生部2005年1月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公示。根据应聘者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公示期内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八、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价格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单位应向应聘人员出示《收费许可证》。否则,视为违规收费。如有违规收费行为,欢迎向有关部门举报。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

  张老师0871-8097626

  邓老师0871-8091582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

  二00九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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