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人事局出台了《潍坊市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实践锻炼暂行办法》。《办法》规定,普通职位的公务员将被安排到乡镇(街道)机关锻炼,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将被安排到基层法庭、公安派出所或有关单位锻炼。新录用的公务员将协助或独立承担危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参与处理一些复杂棘手问题,在相对艰苦的环境和较为复杂的情况下经受磨炼,增长才干。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一律不允许借调新录用的公务员到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工作。
锻炼期满后,组织人事部门和原单位会同基层单位,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参照有关标准要求,对新录用公务员接受锻炼的情况进行考核鉴定,由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奖惩和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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