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优易学 >> 公务员 >> 资讯快报 >> 考试新闻 >> 国家单位 >> 正文
宁夏自治区招录公务员立铁规 永不录用作弊者
来源:优易学  2011-4-17 11:29:09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4月1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铁律,严把公务员考试“入口关”:只要出现伪造学历证明以及其他报名资料、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等七类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永不录用为公务员。

  为了切实维护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正、公平和良好秩序,今年我区将对有下列七类违规违纪行为之一者,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伪造学历证明和其他报名资料,以不正当方式获取考试资格;在考试中违反规定使用通讯设备或者电子设备作弊;互相交换试卷,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考生作答内容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持假身份证、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严重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自治区同时规定,从事录用考试或考务实施工作的人员如有帮助报考人员伪造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的;泄露试题和其他考录秘密信息的;协助报考者考试作弊或者伪造考试成绩的;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等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调离现岗位,并不得从事执法执纪工作;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击查看更多09年宁夏公务员考试信息

责任编辑:虫虫

文章搜索:
 相关文章
热门课程培训
论坛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