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干部选拔任用渠道,积极推动干部交流,建立科学规范的竞争和激励机制,经党组批准,对总局机关办公厅副主任、规划与财务司投资处处长和自然生态保护司农村处副处长等17个职位,面向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有利于工作和干部交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
竞争上岗在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进行。
二、实施竞争上岗选拔的职位
副司(局)级领导职位5名
办公厅副主任1名,生态司副司长2名(其中1名兼任生物多样性办公室主任),核安全司副司长1名,赴新疆挂职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3年)1名。
正处级领导职位7名
规划司投资处处长1名,核安全司核反应堆处处长、核燃料处处长各1名,国际司国际组织处处长、区域合作处处长各1名,调查中心环境监察二处处长1名,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五处处长1名。
副处级领导职位5名
生态司农村处副处长1名,核安全司核设备处副处长1名,国际司国合会秘书处副处长1名,对外合作中心项目二处和项目三处副处长各1名。
三、竞争上岗选拔范围
总局机关副司(局)级和正处级领导岗位空缺职位,在机关和直属单位范围内实行竞争上岗;副处级领导岗位空缺职位在机关内部进行竞争上岗;
核安全司副处级领导岗位空缺职位,选拔范围扩大到直属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1.调入局机关(或直属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正式在编的现职干部;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达到称职以上等次;
3.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
①竞争副司(局)级领导职位:助理巡视员,任处长职务满三年(一般应当在两个处长岗位任职),任调研员职位满五年;
②竞争处长职位:调研员,任副处长职位满两年,任助理调研员职位满四年;
③竞争副处长职位:助理调研员,任主任科员满三年;
5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⑤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通过组织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资格条件;
4.具备竞争职位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直属单位干部报考总局机关空缺领导岗位的,其报名资格条件比照机关同等条件人员认定。来局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截至竞争上岗公告发布之日。
五、竞争上岗的方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填写《竞争上岗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此表可在总局局域网下载,或从人事司干部处领取。填表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交人事司干部处。
(2)填报志愿时,可在同一职级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选报两个职位,不可跨职级报名。
(3)竞争上岗工作与干部交流统筹考虑,此次竞争职位的任职不受报考职位的限制,鼓励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跨部门报考。
填报时应注明是否服从分配,未注明的视同不服从分配。
2.资格审查
(1)人事司严格按照报名资格条件,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结果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总局局域网和总局机关及相关直属单位公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结构化面试,并量化记分,满分均为100分。
助理巡视员、调研员、助理调研员竞争同级领导职位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A.笔试(100分制)
1.笔试方式:笔试按副司(局)级、处级(含正处长和副处长)两个职级分别进行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笔试试卷由中组部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阅卷评分。
2.试卷内容:注重测试竞争者胜任报考职位职级所需的综合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淡化知识性考题和职位要求的具体业务知识。
3.笔试成绩按副司(局)级、正处级和副处级三个职级,从高分至低分分别排序,按照竞争职位数的4倍人选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结果通知本人,不对外公布。
B.结构化面试(100分制)
1.面试方式和时间:面试按副司(局)级、正处级、副处级三个职级分别命题,分组面试。
副司(局)级面试时间不超过40分钟,处级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面试内容:各职级面试试题均为结构化试题,注重测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领导能力以及相应职级要求的综合素质,不侧重考查与职位要求相关的业务知识。
3.面试成绩按不同职级分别排序,按竞争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照竞争职位数的2倍人选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结果通知本人,考察对象名单对外公布。
(三)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进行。
六、竞争上岗工作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6月2日至6日下午17∶00
资格审查:6月7日
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6月8日
笔试时间:6月9日上午8∶30
面试人员通知、考官培训:6月14日
面试时间:
6月15日,副处级职位面试;
6月16日,正处级职位面试;
6月22日或23日,副司级职位面试。
七、竞争上岗工作监督
竞争上岗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委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公布竞争上岗工作监督电话与信箱。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或人事司、派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监督电话:
人事司:66556183
派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66556566
机关党委:6655655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二○○五年六月一日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