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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来源:优易学  2011-12-3 12:46:1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第五章  奖励的监督

  第十五条  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本规定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本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

  第十六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

  (三)获得荣誉称号后,公务员受到开除处分、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公务员集体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撤销奖励,由原申报机关按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如涉及国家秘密不宜公布的,经审批机关同意可不予公布。

  必要时,审批机关可以直接撤销奖励。

  第十八条  公务员获得的奖励被撤销后,审批机关应当收回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奖章,停止其享受的有关待遇。撤销奖励的决定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公务员集体获得的奖励被撤销后,审批机关应当收回并公开注销其奖励证书和奖牌。

  第十九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对公务员奖励工作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对在公务员奖励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奖励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集体的奖励,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7月3日人事部印发的《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68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2、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3、公务员奖金标准

  4、公务员奖励证书、奖章、奖牌式样

  附件1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民 族 籍贯 出 生 地
身 份证 号 参 加 工作 时 间
政 治面 貌 学历 学 位
工 作单 位 职 务
拟 授奖 励
奖 惩情 况
简 历
主要事迹
申报机关(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核机关(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审批机关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公务员集体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名 称
负责人姓 名 公务员人数
拟 授奖 励
曾受何种奖励
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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