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法官、法官助理、检察官、检察业务部门科员职位的人员需加试《法律专业知识》;报考司法警察和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需加试《汉语基础知识》,取得HSK6级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7月11-12日。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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