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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内容
来源:优易学  2009-3-19 12:44:45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公考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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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1)笔试。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9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今年原则上不再进行专业考试,个别特殊职位确需进行专业考试的,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招考公告中予以明确,且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得计入总分。公安专业不进行专业考试。(2)面试。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在网上公告。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考生,可以市州为单位划定合格分数线。所需专业、技能特殊,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开考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不得低于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达不到1∶2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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