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
2009年3月8—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009年3月4日
2009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须知
一、报考者应携带如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二份
1、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
2、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
3、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录用机关在招录计划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的依据;
5、近期同版一吋免冠彩色照片5张(在相片后面写上姓名、报考职位,2张分别贴在报名表,3张用于办理准考证、面试通知、体检表)。
6、拟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梧州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报考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录机关的一个职位;
2、报考公安局录用职位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应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招生形式(计划生、自费生、自考生等);
3、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收费标准及依据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桂人发[2009]7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者的报名考务费为:
1、报名费10元;
2、《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费每科各50元;
3、专业科目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公、检、法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缴交。
2009年3月4日
相关:
责任编辑: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