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公司的特殊规定(P58)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例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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