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08年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优易学  2011-3-8 10:54:3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注建[2008]1号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1号)的精神,现就组织我区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地点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5月10日起举行,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在广西考区的考场设在南宁市,考场的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一)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1)首次报考人员符合《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规定的可以报考;
  (2)不具备附件2所规定的学历,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他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1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他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完成过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1、首次报考人员符合《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规定的可以报考;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
  3、不具备附件3所规定的学历,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满1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民用建筑工程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过其他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及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三、考试报名办法我区组织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法与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3月26日,请报考人员在此报名时间内,登陆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报名,并用A4纸打印《报名表》。
  (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需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后才能参加考试,我区的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组织。
  1、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07年3月24日至3月28日。
  2、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3、报考人员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进修)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本人。
  (2)首次报考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还需提供足以证明本人设计业绩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建筑设计部分的主要图纸(蓝图)及该蓝图图签部位的复印件1份。
  (3)首次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需提供记录有本人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内容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给本人。
  (4)续考人员只需提供《报名表》。
  (5)报考人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方为有效。
  (6)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全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7]2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参加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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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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