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08年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时间及具体事项公布
来源:优易学  2011-3-7 14:07:22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8]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

  全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各单位要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市、本单位的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

  二、 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

  2008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定于5月10日-5月13日举行,考点设在合肥工业大学(南区),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三、 考试大纲及有关调整事项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采用2002年修订版。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

  根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五年改为八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的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由原二年改为四年。具体实施办法按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8〕31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5年调整为8年。2004至2007年各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分别延长到8个考试年度。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4年。2007年度各科目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延长到4个考试年度。

  (二)自2008年起,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8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本级别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四、 考试规定及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五、 申报材料

  (一)2008年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1份)

  1、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5,可在安徽省建设厅网站、安徽省勘察设计与智能建筑信息网站下载)。报考人员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级别(一级/二级)、报考类别(首考/续考);

  2、申报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符合二级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条件2的人员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3、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申报表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照片应为2008年所照证件照,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4、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筑设计工作时间的证明;

  5、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职业实践手册(原件经核实后当场退还);

  6、不符合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时还需提供满足要求的设计图纸。

  (二)续考人员申报材料(1份):

  1、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务必在申报表封面注明报考级别(一级或二级)、报考类别(续考);

  2、前次考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各市、各部门负责核实原件并加盖公章);

  3、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1张贴于申报表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实盖章,照片应为2008年所照证件照,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六、 申报程序及时间:

  1、考生个人自愿申报,所在设计单位对申报人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甲乙级单位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中直驻皖甲级单位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其它单位报考人员申报材料一律由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初审。

  3、根据考试管理工作的需要,今年报名工作仍采用“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各市、各部门和中直驻皖甲级设计单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考生材料录入软盘(报名信息录入要求详见附件4)并校对无误后,于3月11-14日内将所有申报材料,连同汇总表(2份,见附件6)及汇总软盘报送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七、 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标准及收缴方式详见附件7.

  八、 考务工作我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考务管理工作由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分工与上年度考试相同。

  应考人员于5月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合肥工业大学(南区)领取准考证(领证地址:见校园内标识,领证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考试期间不统一安排考生食宿。

  合肥工业大学地址: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可乘公交大、中巴111、109、128 、122等路至合肥工业大学下。

  考试用具和有关考试注意事项,见附件8 .各市建委、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直驻皖甲级设计单位要对报考材料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由申报单位和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全责,对弄虚作假、设计单位擅自接受外单位人员挂靠报名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对无规定学历证书、使用过期身份证、报考人员姓名与身份证或学历证书不一致的,一律不予报名考试。

  附件:

  1、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08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08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报名信息录入要求

  5、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从http//www.ahib.com.cn下载)

  6、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从http//www.ahib.com.cn下载)

  7、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各科考试收费标准

  8、2008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xiao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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