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文件
辽注建发[2009]2号
关于公布辽宁省2009年度国家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市建委: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67号)精神,2009年度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90 54
二、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0 60
三、建筑设计 160 96
四、建筑结构 140 84
五、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0 72
六、建筑材料与构造 120 72
七、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5 51
八、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0 60
九、场地设计(作图题) 100 60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一、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100 60
二、建筑结构与设备 100 60
三、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00 60
四、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00 60
2009年度全省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835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196人。按上述合格标准,我省2009年度共计50名考生通过考试,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41人,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 9人。现将2009年度全省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予以公布,请认真做好成绩发布工作。我省考生均可通过辽宁建设执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zczx.lnjst.gov.cn/cjcx/)查询本人各科的具体考试成绩。
责任编辑:cy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