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2009年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证书
来源:优易学  2010-1-9 10:42:57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事局《关于公布2009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9377号)要求,现将2009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序号

考试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1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90

54

2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0

60

3

建筑设计

160

96

4

建筑结构

140

84

5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0

72

6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0

72

7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85

51

8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0

60

9

场地设计(作图题)

100

60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序号

考试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分数

1

场地与建筑设计

100

60

2

建筑结构与设备

100

60

3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00

60

4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00

60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站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1、办证时间:2009118-19日。
  2、地点:市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北京路10号阳光大厦裙楼26号窗口,联系电话:85166766)。
  3、提交材料:准考证(无准考证或成绩单的须验身份证原件)、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打印使用)。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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