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规划管理工作改革的重点
来源:优易学  2011-12-7 10:19: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市级规划管理工作改革的重点
  实行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体系可分为空间轴和时间轴。空间轴一直以总体规划为龙头,控规为基础,分区规划、远景规划等为补充;时间轴中的总体规划的期限是20年,控规是近期的,20年和近期中的一个断档,必须由近期建设规划来充填,5年为期进行修编。所以,近期建设规划主要是把空间轴的规划管理序列化,保证时间轴规划管理的连续性,从而使整个规划管理体制合理化。近期建设规划的作用:
  一是可以强化规划的可实施性。没有近期建设规划作为补充,城市规划很容易两头落空,总规和控规成为两张皮,规划可操作性不强,长官意志会起很大作用。所以,通过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既可以解决依据总规管理太粗、编制时间太长、需要调整的地方太多却又不知调整什么的问题,又可以解决控规太近期化、太细,要求修改的东西太多的问题。而且控规直接以总规为依据也有问题,在时间轴上跨度过大。
  二是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协调性。因为只有近期规划可以与当地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相协调,期限都是5年,可以把发展计划落实到空间上,也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与城镇体系规划相关的其它专业规划如水利、交通等规划相衔接。这些规划在城镇化快速发展中变化速度都很快,不可预见因素众多,而城市总体规划期限是20年,跟不上它们的变化,所以,必须通过近期建设规划来顺应变化,以变应变,把合理的内容吸收到近期建设规划中来,变成具体可以操作的内容,对其它规划进一步制约协调,这就把整个规划体系完善起来了,突出了城乡规划的综合性和协调全面的功能。
  三是完善了城乡规划对市场缺陷的弥补功能。城市规划是一种中观和微观相结合的政府调控手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不再拥有计划经济时期传统的调控手段,凡是计划审批的,都要向市场和企业下放。但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弥补市场不足、平衡市场力量的主要手段。所以,开展城市经营,必须与城乡规划匹配。市场力量就像火车头,是动力,规划就像钢轨,火车动力越强、速度越快,轨道就要越精密,刚度就要越高,否则将会翻车。所以,市场力量很强,但规划不足,就要出大问题。具体来说,从项目的审批看,原来是超过一定额度的投资项目要报中央批,额度以下的投资项目报省里批准,现在都下放给企业了。政府对项目的审批将会简化到只是对土地承载力的许可、环境容量的许可和土地空间资源配置的许可,这就落到城乡规划上了;从时间上来看,通过对近期建设规划的有效安排,就能有效地防止突击上项目,上长官意志的“形象工程”,上那些破坏资源的“砍头”工程。
  总之,近期建设规划实际上是城市宏观发展的目标与具体项目衔接的桥梁,是城市整体发展与局部建设之间的联接器。所以,近期建设规划从城乡规划体系来讲是改革的重点之一。
  推行城乡规划阳光工程
  山东省城乡规划阳光工程的经验很好。一是体现民主,以民主制约权力;二是通过舆论和向民众公开来制约权力;三是用程序制约权力。通过民主、公开、程序来制约权力,城市规划局的地位就提高了。对权力实施制约,可以大大提高对错误的修正能力。另一方面还可提高工作效率,因为阳光工程的内涵与深圳实施的法定图则有密切的关系,只有把规划不确定的内容减少了,才可以公开,在公开的过程中修订规划中存在的错误,有利于规划的法制化。所以,只要符合规划条件的项目就可以备案式审批。如香港有些项目的审批是立等可取的,具体可分三类:一类是许可的,一类是限制的,一类是禁止的。建设项目只要属许可范围内的,马上就可以备案式审批;限制类的项目,需要经过研究论证;禁止类项目,则没有商讨的余地,即使特首批了也不行,这就大大提高了规划审批效率。通过控规公开,公众对哪些项目不能建设,哪些项目可以建设了解得一清二楚。规划局对那些符合许可标准的项目审批是立等可取的,建设单位可以尽早开工,这样的规划就可以捕捉任何发展的机遇,这样的规划就具有高效率,领导和投资者必然也会满意,同时也体现了公正公平。通过城市规划布局,体现了近期与远期利益的公正,不同群体之间的公正,环境污染与生活舒适度、经济发展之间的公正。所以,阳光工程是很重要的。
  提高控规覆盖率和质量
  阳光工程的基础是控规的公开。城市总体规划公开,实际上是形式主义,因为总规是发展战略和策略,是阳春白雪,老百姓才不关注这些呢,他们关心具体的,影响自身周边生活环境的问题,而控规的公开是实在的。控规的公开,首先要提高覆盖率,现在控规的覆盖率很低。有些城市控规编制的质量也很差,有的只是找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编,编完后又随时调整,自己折腾自己。在编制控规时,有些重要地段先要搞城市设计,再把城市设计中有利的方面吸收到控规中,这样编制的控规就比较合理,再通过法律程序,将控规变成地方法规。为什么总有人提出要求修改控规?因为控规直接涉及产权的界定,控规明确的容积率、绿化率就是钱。控规在美国就是法律,一旦颁布后,是谁都不能随意修改和违反的。而我们的控规像是一根橡皮筋,这是我们规划制度最大的缺陷。所以,控规的地位不提高,不科学化,不法制化,阳光工程、近期建设规划方面的改革都会受到阻碍。前面讲到规划的遗憾,许多遗憾就是原来控规没有编制好,规划部门批准建六层楼,建设单位却建了十一层楼,而周围老百姓和媒体并不知道规划部门到底允许建设多少层,就无法监督。控规制定后,要在每个小区公开。如香港每个小区都有小区周边地块的法定图则公示栏,人人可以监督。规划局代表政府做解释工作,也提高了规划局的权威。现在,有些规划局长很是好笑,听说市里来了几个投资大户,规划局长就溜走了,怕书记、市长要求其为几个大户审批土地容积率指标。但他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逃不掉的,没有控规,责任都是你的。还有一个规划局长说:“什么控规,我不要,都在我脑子里”。这样的规划局长迟早要进班房,一点也不冤。
  统一上收市辖区、开发区、各类园区的规划管理权力
  对市辖区和各类开发园的规划管理,必须上收到市级规划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哪个地方不统一上收的,报告建设部城乡规划司,由规划司负责同志去做工作,做不通,就通报批评,并上报中纪委查处。20年前,我国的开发区建设是“三为主”,即引进外资为主、工业企业为主、产品出口为主。当时的想法是对开发区实行查对隔离,以防止资本主义思想腐蚀我们人民群众,现在看来显然是十分可笑的。现在,要把开发区、各类园区作为城市扩展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特别在大城市、特大城市要作为城市有机疏散的组成部分,作为城市的新区、新镇来建设。如搞成单一的土地开发用途,不仅解决不了交通问题,而且还造成土地的极大浪费。所以,必须通过规划权力的上收才能做到这一条。对此,中央已三令五申,各地必须执行。
  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一书两证”具有法定地位,而且实施已久,比较规范,现在要进一步明确“一书两证”的法律地位。尤其是选址意见书的地位,不能通过市长办公会、五套班子联席会议代替项目选址。“一书两证”是规划作为法律的一种表达形式,是制约权力的具体表现。
  贯彻“四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已出台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紧接着将出台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和城市黄线管理办法。黄线管理办法比较复杂。对此,各地不要等,南京市早就开始试运转了。“四线”管理是提高城乡规划可操作性的强有力保证。
  建立市级规划委员会
  要按照建立省规划委员会的原则,市规划委员会中的专家学者要多于市级公务员,并邀请省里的专家参加。市规划委员会与下派的规划师相结合,规划的调控作用就会大大增强,而不会成为领导决策的附庸。
  建设部应承担的责任
  一是要研究整体的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虽然以前研究过这方面的工作,但要继续完善。研究中一定要强调多样化、多路子、多阶段,因为我国地域辽阔,发展水平不一样,比如以深圳现在的经济发达程度,内地一些地方再过20年也可能赶不上。所以,各地要先试,不要等。建设部出台的政策都是全国性宜用的内容。只有各地大胆试过后,我们才能总结提炼。
  二是要健全法制。应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切实做到违法必究。
  三是要完善总体规划的审批。现在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周期太长,程序太复杂,我们正在调整之中。
  四是强化对省、市规划部门工作的支持。
  五是加强培训,加强交流,特别是针对市长进行城乡规划知识的教育。
  六是推动全面改革,提高城乡规划的地位。
  七是建立全国范围内派驻规划督查员或国家规划师的规范。
  八是出台城市建设的评价制度。有些城市对城市规划编制经费投入不足,污水处理能力低,绿化率很低,下水管网、煤气管网破旧。这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组部在考察地方干部时是看不见的,但却是与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的,必须纳入城市建设的评价体系,以此来评价城市是带病运转还是健康发展的,从而对书记、市长的政绩做出客观评价。再也不能由“形象工程”来片面决定书记、市长的升迁了。先给城市打分,再交给组织部门。

责任编辑:sealion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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