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城市自然保护与生态重建的特点
城市自然保护与生态重建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西方发达国家生态城市、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实践的主要内容。自然保护注重城市地区残存自然要素或有生态价值地点的保护,而生态重建侧重城市已开发地区退化生态的人工恢复。自然保护是生态重建的主要目的之一,生态重建又是自然保护的重要途径。二者有以下共同特点:
3.1 以生态学为基础,多学科协作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城市生态学者对城市植被、鸟类和哺乳动物生态进行了研究,如城市自生植被、城市小哺乳动物的生态特征等,为城市生物保护提供了
条件。同时保护生物学、经典生态学及景观生态学的理论与方法也开始应用于城市自然保护与生态重建活动中,城市野生生境的调查、自然保护地的确定以及生态公园的建设等活动,都是在这些理论的指导下进行的。生态规划是生态学原理与规划学科的结合,被认为是建设可持续城市的重要途径,它不同于传统土地利用规划在于其面向自然,重视自然生态体系的整体性及价值。80年代以来快速发展的景观生态学,为面向景观格局和生态过程连续性、整体性的规划提供了理论基础。除了生态学理论的应用外,多学科的交叉及协作是城市自然保护和生态重建活动成功的关键,地理学、水文学、园艺学、生物学、城市规划学、社会学等在其中起不同的重要作用。
3.2 注重生态过程的恢复
生态过程指生态系统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和联系,是城市自然保护与生态重建的主要对象。健全生态过程可使自然生态系统具有自稳性和低维持投入的特点,并形成生物多样性的基础。生态过程包括生物过程和非生物过程,生物过程如某一地段内的植物的生长,有机物的分解和养分的循环利用过程,水的生物自净过程,生物群落的演替,物种的空间迁徙、扩散过程等;非生物过程如风、水和土的空间流动等。从空间上分,生态过程可分为垂直过程和水平过程,垂直过程发生在某一景观单元或生态系统的内部,而水平过程发生在不同的景观单元或生态系统之间。城市生态过程受人类影响强烈,其恢复有赖于一定生态设施的建设,生态公园、绿道体系、栖息地网络建设以及城市雨水径流的管理都是结构—过程的恢复活动。
3.3 多目标、多层次规划设计
城市是人类居住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因此,城市的自然保护和生态重建不可能象自然保护区建设那样隔离于人的影响之外。城市自然保护和生态重建活动一般都兼顾多种目标,如绿道体系同时具有生物廊道、城市景观塑造、城市户外空间营建、历史遗迹保护及教育、游憩、观光等多种功能。这种多目标的方法消除了传统规划方法将自然保护与开发对立起来的局面,为自然引入城市提供了条件。由于生态系统的层次结构特点,城市自然保护与生态重建具有层次性特征。如欧洲的生态网络体系建设,从一个栖息地到区域生态网络,再到国家乃至整个欧洲的生态网络体系,从规划实施到管理需要不同层次组织部门的相互协调和共同参与,涉及不同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以及文化、历史、政治等诸多方面。
4 对我国城市生态建设的启示
4.1 认识城市自然保护的重要性
城市自然保护是改善城市环境,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内容。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加速期,新的发展理念要求城市发展应与自然发展相互协调起来。借鉴西方国家城市自然保护经验,以自然景观保护、生物生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恢复为内容的城市自然保护才是自然健康发展的前提。城市自然保护是区域自然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将自然保护局限于偏僻的自然保护区或少数植物园中的做法是不全面的,其改善方法是重视自然保护的社区途径。社区保护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因为人类对环境影响的广泛性及人类与自然的紧密联系性,城市自然保护应成为社区保护的重要部分,因此,城市自然保护是将自然保护从点推向面,从部分推向整体的有效方法。自然保护不仅是国家、政府的行为,还应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和思想观念的改变,城市作为人类的密集居住区,其自然保护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教育作用,以此可推动区域自然保护水平的提高。
4.2 重视城市生态基础调查与研究
城市生态要素的数据调查与积累,是开展城市自然保护与生态重建工作的依据,目前我国许多城市这方面的工作还尚未开展。面向自然保护的城市生态要素调查内容包括4个不同的层次,即动、植物种类,自然栖息地,生态系统及景观。因受人类影响,城市自然退化严重,因此小规模生境斑块的调查应受到重视,如小的林片、小水塘、滨水小生境等。一些边界地带 (ecotone) 也是调查重点,如城乡结合带、河湖沿岸、山麓地带、道路边缘、农田地埂等,这些地带往往具有较高的潜在生态价值。遥感和GIS技术的应用,可使城市自然保护数据获取、分析的动态性、时效性增强,有利于城市自然保护工作的开展。由于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因此,城市自然保护与自然、社会、经济、政策、法律乃至文化等方面的关系更为紧密,基础数据的调查也应从多方面进行。
城市生态学的研究应从传统的城市环境污染、灾害防治领域向更广扩展。一些基础项目如城市植物生态,土壤生态,动、植物区系,微生物界,水文,气候,地质地貌等应成为进一步研究的对象。同时运用景观生态学原理,对城市斑块效应、廊道效应的研究也应是重要的方向。这些研究可为城市景观规划、自然保护及生态重建提供依据。
4.3 更新城市绿地体系建设理论
广义的城市绿地概念涵盖整个城市开放空间,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场所。当前的城市绿地建设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造园式的城市绿地建设,植被被作为造园的软质景观材料,注重观赏性,随景致的需要人工布置。另一种是防护型的城市绿地建设,为了缓解城市环境恶化,按一定指标规划布局。以上的城市绿地体系规划有如下问题:首先,忽视城市绿地存在的景观生态整体性。城市绿地建设实际上一直将植物当作城市景观的装饰和城市环境的防护工具来对待,而植被作为其他物种栖息地的作用往往被忽视。城市绿地覆盖率越来越高,而能作为物种栖息地的林地却在不断被蚕食;第二,缺乏绿地空间布设的理论依据。城市绿地被按照其防护和美化功能分为简单的几种类型,规划中绿地的组分、结构、规模、形状、空间联系缺乏理论支持,即使目前的城市绿地建设规范中包含了生态保护地的概念,也多限于就地划圈。当前的城市绿地规划方法显然已不能满足可持续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绿地是城市中重要的栖息地和生态过程发生空间,只有面向生态过程,并着眼区域乃至更大尺度的绿地系统规划,才真正具有可持续性,这有赖于城市绿地体系规划理论的更新及新的规划空间概念的出现。
4.4 用生态学来指导城市规划
目前我国的大多数城市规划还停留在以物质形态规划为主,追求人工秩序和功能效率的层面上。忽视城市区域自然环境,加之城市规模、数量快速增长,使城市环境破坏进入一个高峰期。表现在城市水环境、大气环境的退化,自然栖息地的碎化,城市景观的同化等方面。因此,探讨面向自然的城市规划方法,将自然融入城市是亟待重视的问题。
基于生态学的城市规划,其重点是在规划过程中对自然体系整体性和生态过程健全性的保护与恢复。自然体系的整体性应从自然体系的规模性、联系性、多样性、自然性等方面来认识和评价。生态过程则可从垂直过程和水平过程两方面来描述,前者主要由经典生态学研究,后者是景观生态学研究的主要内容。Mcharg的生态规划模式摒弃了追求人工的秩序和功能分区的传统规划模式,强调各项土地利用的生态适应性和体现自然资源的固有价值;而Forman等人的景观生态规划模式则强调景观空间格局对过程的控制和影响,并试图通过格局的改变来维持景观功能流的健康与安全。这两者都为生态学与城市规划的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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