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商品房不应取消“毛坯房”
来源:优易学  2010-2-12 11:49:06   【优易学: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   资料下载   建筑书店
  这个建议如果放在30年前,那个时代讲究“统一意志”、“统一步伐”,还有什么统一着装、统一兴趣爱好等等,一切都按计划经济的原则办理,比较容易实现。今天实行起来,大概有些难办。从根本上说,有违装修的个性化需求,也侵犯了房屋所有者的自主权。 
  记得十多年前,我在《观潮说》专栏里,写过一篇《千家万户砸马桶》的600字短文。那个时候,盖住宅基本上不用开发商,单位成立一个基建科,有几个人,跑规划、设计,聘请施工队,就把房子盖起来了。中国人几千年盖房子,也就是这些年才兴起开发商。经他们一开发,房价暴涨。如同出租车行业,多了一堆公司,的钱贵了,司机收入还低了,气得直罢运。我一直在琢磨是由基建科盖房子对人民有利,还是开发商盖房子对人民有利,没有想明白,暂且不论。还说砸马桶这件事。我亲眼看见,单位分房后,许多住户在初装修的“毛坯房”里,都把统一配置的马桶砸掉,在卫生间里换上自己喜爱的洁具。当然,客厅、卧室也都根据个人喜好重新装修。我的建议是,连初装修都不要搞,就是纯纯粹粹的“毛坯房”,让住户完全自己去搞装修。 
  一个人花上百万、几百万买套房子,屋里装修成什么风格、样式,中的,洋的,古代的,现代的,甚至后现代的,自己说了不算,得由开发商来统一安排,这事情实在别扭。有的人喜欢简约,白墙落地,而有的人则愿意金碧辉煌,装成歌厅里的包房,或者是洗脚屋,完全可以悉听尊便。现在二次装修造成的建筑垃圾,不是靠开发商搞成全装修就可以解决的。全装修搞得越多,二次装修的垃圾就越多。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靠彻底取消初装修,交给住户一个干干净净的“毛坯房”。 
  刘先生指出一些用户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损坏房屋结构的问题,确实存在。这其实可以在开发商售楼时就解决,与购房者签的合同里规定有关条款就行了。物业公司也可以在装修时进行监管。 
  对于刘先生建议的新建政策性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实行取消“毛坯房”,提供全装修成品房,我认为是可行的。原因是政策性住房的用户收入普遍偏低,统一装修可以帮助他们适当减少一些装修成本,节约开支。尽管这同样会给他们带来丧失个性化装修的困扰,但这与低价购房或廉租住房相比,属于个人让度一小部分权利而获取更大的居住权。 
  在环保问题上,涉及到个人权利的方面,比如室内装修、一周开几天车等等,轻易不要通过行政手段或立法解决。这样的事情干得多了,人民是会不高兴的。

责任编辑:cy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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