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重点人群先接种 专题: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防治专题报道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卫生厅、省财政厅于10月29日印发了《广东省2009年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广东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重点人群有三类:一是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群。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一线医务人员、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等工作人员,以及福利院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一线公安干警;口岸检疫、海关、边检、民航、交通、电网等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员;组织和参与大型重要活动的有关人员;在岗教职人员。二是重点地区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学生。三是符合接种条件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
或进医疗机构或学校接种
根据甲型H1N1流感防控和甲型H1N1流感疫苗供应等情况,广东定于今年10月至11月,在广州、深圳首先开展重点人群接种工作,11月~12月在全省铺开重点人群的预防接种工作。
与普通季节性流感疫苗采取自费接种原则不同,本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工作在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进行。必要时,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
接种重点人群
★关键岗位的公共服务人群。
★重点地区的幼儿园、大中小学校学生。
★符合接种条件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等慢性病患者。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