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确保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的顺利进行,请各有关单位于2009年8月13日前上缴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考试费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缴纳对象:通过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名单卫生局网站已公布)
2、缴纳金额:报考执业医师的缴130.00元整,报考执业助理医师的缴120.00元整(依据浙财综字〔2004〕27号)。
3、缴纳方式:请各单位将通过人员费用收齐后统一上缴。
联系电话:85019824
平湖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
责任编辑:张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