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市卫发[2010]5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5号),现将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2月22日—3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4日—4月5日。网上报名成功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统一将报名材料收齐到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资格审核、交费及信息确认;由市卫生局直管的肃州城区小型医疗机构的报名在政务大厅受理。全部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补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网上报名无效。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0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0年9月11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五、要求
1、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自觉维护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每个环节都做到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确保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继续落实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在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在市卫生局审核过程中发现持伪造毕业证(或其它证件)参加医师资格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在全市进行通报,取消连续两年的考试资格。除追究该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该人员所在单位及县(市、区)负责报名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在年底考核中做扣分处理。
2、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报名人员及报考类别在醒目处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互相监督。
未经事宜,请与市卫生局医政科联系。
联系人:杨春玲联系电话:2655972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酒泉市卫生局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