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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邹国庆
副组长:孙巍 沈颂东
工作人员:李怀日 张春田 时妍 马佳
二、成立5个复试小组,每组由3人组成,秘书做好复试的记录工作。
三、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吉林大学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的要求进行。
3.凡是符合2009年吉林大学工程硕士复试条件的学员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
1.2009年GCT成绩总分不低于182分。
2.持2008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须符合2008年复试分数线192分,且2008年报考时报名信息显示已获得学士学位,方可参加复试,考生本人应提供调剂申请及2008年GCT成绩单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确认未被其他学校录取。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09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要求,工程硕士录取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录取人数的10%,复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
五、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邹国庆
组员:李怀日 张春田
资格审查小组按吉林大学工程硕士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工龄及职业等方面严格审查。复试前考生应出示以下材料:
准考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应取消其复试资格
六、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1.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复试基本要求及细则。
2.复试采取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3.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项目管理概论,满分一百分。
4.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品德、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5.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6.复试的笔试和面试分别设定及格线,笔试为60分,面试为60分,在复试中笔试和面试没有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工作日程
1.深圳地区 12月28日晚复试
2.北京地区 12月27日下午复试
地点:北京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楼105教室 联系电话:010-68707855 010-51658038
3.济南地区 12月28日下午复试
4.沈阳地区 1月3日上午复试
5.长春地区 1月3日上午复试
责任编辑:小草